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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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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17-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17-013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9日,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7 年 4 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17-017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 2017年4月19日10:00,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地点为公司三楼会议室。本次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3号)核准,已于2017年1月18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30万股,并于2017年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90万元变更至人民币8,92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6,690万股增加至8,920万股。现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8,92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9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230万股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于2017年2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现拟根据核准和发行的具体情况,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杨璐先生作出的《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诸远继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诸远继先生符合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条件,同意通过《关于聘任诸远继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其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议案。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2016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议案。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2095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 40,208,300.10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90,466,502.621元,扣除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204,412.39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470,390.3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4,232,820.90元。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6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下半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杨璐、杨伟和XIUYING HU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等5家银行共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5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杨璐先生代表本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对本次授信融资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等5家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1,5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均为1年,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XIUYING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以保证方式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董事会经审查后认为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予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意由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董事杨璐和XIUYING HU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也已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1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阳砂纸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阳砂纸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停产,存货及生产线已变卖给公司,生产用厂房、办公楼、宿舍已转让给宜黄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与会董事经审核,注销江西金阳砂纸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注销江西金阳砂纸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的薪酬方案符合行业标准和公司人才激励政策,予以同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杜长波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核,认为杜长波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董事会要求,同意提名其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赞成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0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以上提及的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17-018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李亚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 2017年4月19日14:00,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公司3楼会议室。本次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长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通过本议案。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议案。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2016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议案。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广大股东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6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下半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5家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1,500万元的授信融资额度,期限均为1年,拟由公司实际控制人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以保证方式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监事会经审查认为,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予收取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意由XIUYING HU(胡秀英)女士、杨璐先生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上述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郑大林先生和职工代表监事杜长波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同意推选杨直秀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时,监事会经过审议同意提名闫新亭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代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直秀以及监事会主席李亚斌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闫新亭先生的任职尚需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以上提及的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17-020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从股东长远利益和公司发展考虑,拟定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2095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 40,208,300.10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90,466,502.621元,扣除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204,412.39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6,470,390.3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4,232,820.90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一般营运资金,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该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后的决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决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17-021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9日,东莞金太阳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17年5月10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5:00时至2017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16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17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金阳的议案》

13.《关于提名杜长波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8关联股东杨璐、XIUYING HU、杨伟、QING YANG、方红和农忠超需回避表决;议案11关联股东XIUYING HU和杨璐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现场登记地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式样详见附件3);传真与信函请于2017年5月9日17:00点之前送达至公司;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环路东66号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2382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号:86-769-85652839,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环路东66号

联系人:杜燕艳

电话:86-769-38823020

传真:86-769-85652839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06。

2、投票简称:金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正楷体)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对大会各项议案(不包括临时议案)按下列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注:

1、请在上表议案后空格中“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划“√”进行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 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附件3: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