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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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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合并口径的所有者权益为2,100,737.76万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64,865.09万元(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2017年4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480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市场利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债券的投资价值。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类产品,其二级市场价格一般与市场利率水平呈反向变动。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取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而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也将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交易流通。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发行人主要经营水泥熟料和商品混凝土两大业务。公司经营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产业政策调控的影响,在当前宏观经济增速逐步下降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与宏观经济关联程度较高的部分业务板块可能会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时兑付。

七、公司存货以原材料储备为主,主要包括下属子公司采购的各种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存货风险相对较小。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70,289.61万元、368,118.31万元、289,028.37万元和294,372.70万元。水泥企业对存货的控制上通常采用“以销定产”的方法,2015年公司销售下滑使得公司减少了库存,同时,公司对备品备件等进行统一管理,降低了部分存货规模,但整体存货仍有接近30亿元的规模。较高的存货规模,占用了公司资金,若公司不能加强存货管理,将对公司运营效率和资金周转造成不利影响。2015年,公司已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28.06万元,占2015年末存货余额的0.01%,计提跌价准备比例较小。由于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价格呈波动状态,未来若原材料以及库存商品价格大幅下降,公司可能面临存货跌价损失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产及负债规模均有大幅度提升。2013年末至2016年9月末,公司负债规模从7,091,828.34万元增长至7,378,828.51万元。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8.63%、77.36%、77.15%和77.84%,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流动比率分别为0.51、0.53、0.51和0.53,速动比率分别为0.44、0.47、0.46和0.48,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较低。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中3,711,560.16万元为短期负债,占有息负债余额的67.76%,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对利息的覆盖能力方面,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发行人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59、2.62、2.04和2.15,整体来看,公司EBITDA对利息支出的覆盖程度较好。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符合行业现状,但如果未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继续提高,公司将会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九、公司的政府补助收入主要是增值税返还、财政补贴、财政奖励以及政府给予的其他补助资金等,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政府补助收入金额分别为57,242.36万元、69,690.31万元和72,671.82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7.75%、19.15%和157.29%;其中增值税返还分别为37,742.39万元、39,841.74万元和26,154.48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1%、10.95%和81.69%。2015年政府补助收入占公司营业外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23%和157.29%。对于政府补助收入,除增值税返还外,其他补贴收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政府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情况产生影响。

十、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908,308.42万元、1,131,708.38万元、1,228,003.12万元和1,216,435.71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近三年增幅较快主要是因为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所致。从账龄来看,2015年末发行人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2年以内的占比为95.46%,2年以上的占比为4.54%,公司已采用账龄分析法及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45,104.74万元,计提比例为3.67%,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可能面临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十一、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公司商誉余额分别为1,375,484.25万元、1,375,258.35万元、1,363,914.62万元和1,363,914.6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25%、14.66%、14.88%和14.39%,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主要为公司水泥及商混板块实施联合重组而产生的。截至2015年末,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694.54万元。2015年以来水泥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部分子公司营业利润下降幅度较大,如未来水泥行业继续不景气,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会可能面临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十二、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49,224.28万元、254,934.62万元、41,364.60万元和26,028.60万元。2015年较2014年下降83.77%,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宏观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水泥行业的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导致行业供需不匹配,公司经营情况受到行业周期性调整的较大冲击,导致净利润出现大幅度下滑,使得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面临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三、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515,071.17万元、602,027.94万元、408,479.07万元和519,604.33万元,受宏观经济因素和外部经营环境的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可能对发行人在某些特定时点的即期偿债能力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十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604,991.04万元、-246,179.59万元、-219,275.26万元和-67,273.96万元,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均为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中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占比较大。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未来公司水泥板块还可能将在现有的核心利润区内进行少量的联合重组工作,实现资本扩张,公司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十五、公司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拥有多家合营、联营公司,2015年度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总额为72,534.17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交易总额为16,637.96万元。目前发行人与关联方间的交易均以市场化定价,但未来公司关联交易的交易量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等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可能会致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十六、2016年8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同意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实施重组。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不变,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的资产重组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资产规模、销售收入、盈利能力、人员管理等产生较大影响。

十七、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686,123.88万元、745,122.18万元、712,244.32万元和496,259.57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7.61%、7.94%、7.77%和5.24%,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拆借款、增值税退税款、政府补贴款、工程备用金、采购备用金、预付股权款定金、已收购未并表企业股权款等。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为241,672.58万元,占其他应收款的比例为33.93%,主要为发行人对中国建材集团下属企业的资金拆借款等。

十八、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水泥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水泥产能的扩张速度快于水泥需求的增长速度,产能过剩将引起行业竞争加剧、水泥制造企业盈利能力下滑等风险。同时,受益于经济增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水泥行业近年来进入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时期,但存在着行业整体发展粗放,资源、能源消耗高,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等问题,行业长期处于充分竞争状态。2009年以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目前我国水泥行业正处于重组整合的高峰期,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的水泥企业逐步减少,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纷纷通过新建并购等方式扩大水泥产能,大型企业的规模优势和定价能力逐步显现,包括南方水泥、海螺水泥在内的大型水泥企业之间在重点区域存在一定的竞争。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增强竞争优势,巩固行业地位,可能造成市场份额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九、水泥产品价格近年来呈波动下降趋势。在宏观经济环境下行阶段,受固定资产和房地产投资增速同比下滑的影响,水泥市场需求较弱,市场竞争激烈,水泥价格同比回落幅度较大,行业盈利水平均有大幅下降。若未来宏观环境及市场需求未有改善,则水泥价格可能持续下降,引起经营亏损,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十、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新世纪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说明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仍有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发生负面变化,这将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新世纪评级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新世纪评级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新世纪评级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新世纪评级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二十一、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

2016年12月12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公司债券,可一次或分期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管理层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2016年12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管理层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二)证监会核准情况

2017年4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480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二)本次债券名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分期发行。

(四)本次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

(五)本期债券名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六)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

(七)本期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八)本期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基础发行规模为4亿元;品种二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基础发行规模为1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九)本期债券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本期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5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十一)本期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三)本期债券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十四)本期债券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5)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6)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7)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8)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十五)本期债券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本期债券不向股东配售。

(十六)本期债券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20亿元的发行额度。超额配售部分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十七)本期债券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八)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九)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二十)本期债券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二十一)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7年4月24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年4月25日。

(二十二)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二十三)本期债券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4月25日。本期债券品种二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十四)本期债券本金支付日(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2022年4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4月25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为2024年4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二十五)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登记日为2022年4月25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2020年4月25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登记日为2024年4月25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2022年4月25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

(二十六)本期债券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计息期限为2017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4日。本期债券品种二计息期限为2017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

(二十七)本期债券支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二十八)本期债券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二十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三十)本期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三十一)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十二)本期债券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三十三)本期债券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三十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三十五)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主体评级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十六)本期债券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4月20日。

发行首日:2017年4月24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5日。

(二)本期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20楼07-13室

法定代表人:曹江林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20楼07-13室

联系人:余杨

电话号码:0571-28111521

传真号码:0571-28111511

邮政编码:200120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许可

联系人:潘学超、樊瀚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10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三)联席主承销商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詹露阳

项目负责人:张黎、张玉林

联系人:韩宏权、张黎、张玉林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中国平安金融大厦25楼

联系电话:021-38637163

传真:021-33830395

邮政编码:200120

2、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项目负责人:曹炜

联系人:潘力、冯斌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7楼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71

邮政编码:200122

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项目负责人:徐丽

联系人:惠傲、常子尧、陈晓、廖潇颖、李东泽、吴彤、沈亮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商银行大厦18楼

联系电话:021-20655319

传真:021-20655300

邮政编码:200120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负责人:郭斌

联系人:张美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联系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10-66412855

邮政编码:100031

(五)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智清、周睿

联系人:周睿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联系电话:0731-88600504

传真:0731-88600518

邮政编码:10004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刘云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4楼

联系电话:18621718416

传真:021-63500872

邮政编码:20000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可、潘学超、樊瀚元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电话:010-65608310

传真:010-65608445

邮政编码:100010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蒙源路99号

负责人:朱卫峰

联系人:费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蒙源路99号或上海市金山区亭枫公路333号

联系电话:021-57232342

传真:021-57232342

邮政编码:200540

(九)申请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人:汤毅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4232

传真:021-68802819

邮政编码:200120

(十)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负责人:聂燕

联系人:王博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通过对南方水泥及其发行的本期债券主要信用风险要素的分析,新世纪评级给予发行人AAA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认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安全性极强,并给予本期债券AAA信用等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评级结论和标识含义

新世纪评级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标识涵义为: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新世纪评级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标识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结论

目前我国水泥产能问题较突出,严控产能和提高集中度成为行业政策的主要着力点。在行业需求总体趋弱的背景下,区域市场份额靠前的水泥企业主要通过控制产量来稳定销售价格,来维持相对稳定的盈利水平。近三年来煤炭价格处于低位,缓解了水泥企业的盈利压力,同时环保要求的提高对改善行业竞争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期水泥价格上升主要是受到成本端因素影响,需求疲弱的背景下,水泥企业经营压力依旧较大。

发行人股东背景强,治理结构完整,内控制度不断完善,具备独立的业务自主能力。目前发行人是中国建材旗下最大的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运营主体,能够得到股东资金和担保支持。

发行人以联合重组方式实现了水泥和商混业务的快速扩张,规模优势明显。发行人现有水泥产区主要分布于浙苏皖赣湘,在核心区域的市场份额较高,对区域市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司战略将从联合重组转向管理提升和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将大幅回落,整合效应将逐步显现。

发行人规模优势明显,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近年来,水泥需求及价格变化使得公司收入和利润持续波动,2015年因水泥需求疲弱、价格下跌以致发行人利润明显减少。发行人总体债务规模大,流动性指标和偿债指标偏弱,但发行人经营环节现金流状况尚好,预计随着资本性支出缩减,并盘活存量资产,其资金周转压力能得到一定缓解。

2、主要优势/机遇

(1)股东背景强

南方水泥是大型上市央企中国建材旗下最大的经营实体,可在资金和管理整合等方面获得股东持续支持。

(2)经营规模领先

在不考虑中国建材合并产能情况下,南方水泥熟料和水泥产能位列国内第二,混凝土产能规模居国内第一。

(3)核心利润区市场份额较高

南方水泥在浙沪赣湘等核心利润区市场份额高,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

3、主要风险/关注

(1)商誉减值风险

南方水泥快速并购产生账面价值逾130亿元的商誉,在水泥行业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背景下,减值压力大,或将对其盈利形成冲击。

(2)刚性债务压力沉重,短期资金周转风险大

南方水泥财务杠杆偏高,刚性债务规模大。债务期限构成以短期为主,即期债务负担重,各项偿债指标偏弱,短期资金周转压力突出。

(3)产能过剩背景下经营压力大

在行业产能过剩背景下,近年来随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水泥需求乏力,2015年水泥价格单边下跌,行业利润空间明显收窄;南方水泥收入同比下跌,当年出现经营亏损;2016年第三季度起,在煤炭价格骤升的带动下,水泥价格回升较大,但需求疲弱的背景下,经营业绩或难有明显起色。

(4)水泥板块业务整合风险

中国建材集团与中材集团合并后,水泥板块重合区域的整合尚未完成,具有潜在的业务整合风险。

(5)垫资压力大

商混市场竞争激烈,垫资压力大。南方水泥目前正在加强对商混企业的管理整合,能否缩短账款回款周期仍有待观察。

(三)跟踪评级安排

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新世纪评级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新世纪评级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新世纪评级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新世纪评级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新世纪评级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5个工作日内,新世纪评级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新世纪评级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新世纪评级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三、发行人历史评级情况

2011年前,发行人无评级。2011年6月10日,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首次综合分析和评估,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短券债项级别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2012至2014年,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定维持在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2015年6月8日,通过对南方水泥主要信用风险要素的分析,考虑到发行人资产和盈利规模扩大以及市场影响力持续提高等因素,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决定调高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至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16年10月12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最新的跟评结果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发行人主体历史评级情况如下:

表2-1 发行人主体历史评级情况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多家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发行人良好的还贷纪录以及高信用等级表明发行人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发行人在各银行的授信额度总计为501.46亿元,未使用额度128.80亿元,占授信总额的25.68%,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2-2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注:由于发行人的授信银行较多,故除一些授信额度较大的银行单列以外,授信额度较小的银行用“其他”表示。

(二)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情况如下表所示,尚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总额105.00亿元。

表2-3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已公开发行的未兑付企业债券余额为零,公司债券余额为零。公司本期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司债券,如公司本期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公开发行的企业和公司债券余额合计为25亿元,占截至2016年9月末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数2,100,737.76万元的11.90%,未超过净资产的40%。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2-4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EBITDA=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out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曹江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亿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00.00亿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07年9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6049011M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20楼07-13室

邮政编码:200120

信息披露负责人:余杨

电话号码:0571-28111521

传真号码:0571-28111511

互联网址:www.scement.cn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及制品、商品混凝土及其制品、石灰石的生产(限子公司及分公司经营)、研发、销售,煤炭经营,石膏、电器配件、工业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水泥包装袋、劳防用品的销售,对水泥企业的投资,软件信息技术服务,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系于2007年9月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亿元,其中中国建材股份以货币方式认缴人民币26.25亿元出资额、浙江邦达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人民币4.375亿元出资额、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人民币1.40亿元出资额、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货币方式认缴人民币1.05亿元出资额、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人民币1.05亿元出资额、北京华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人民币0.875亿元出资额。根据前述各股东签署的出资协议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股东将以分期出资的方式缴付注册资本。发行人成立时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9亿元,该等实缴出资经上海胜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胜章验[2007]038号《验资报告》审验。

经上海胜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胜章验[2008]003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8年1月9日,发行人收到各股东新增实缴出资人民币4.34亿元。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3.34亿元。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上会师报字[2009]第0044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9年1月20日,发行人收到各股东新增实缴出资人民币8.335亿元。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1.675亿元。

根据发行人股东会于2009年10月26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发行人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众阳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芽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新股东,与原股东共同组成新的股东会,并对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重新确认,即股东浙江邦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缴付其认缴但尚未缴付的人民币3.325亿元出资额,转由中国建材股份认缴人民币1.75亿元出资额、众阳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亿元出资额、浙江芽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0.575亿元出资额。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信会师报字[2009]第24440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9年10月28日,发行人收到各股东新增实缴出资人民币3.325亿元。本次变更后发行人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5亿元。

(下转19版)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20楼07-13室)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签署日: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