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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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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田振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卫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雪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其他情况说明: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15日期间,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份14,815,5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37,048,7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0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京投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51,864,3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00%。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3.1.2合并利润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3.1.3合并现金流量表大幅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1月19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与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龙湖天行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俊置业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到了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成交确认书, 以人民币63.30亿元的价格获得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MC01-0003-6009、6008、0057、0086、0120、6016、6015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各方将按照京投置地40%、其他各方协商确定后的持股比例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京投置地于2017年3月23日支付完毕地价款25.32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公司尚未成立。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于2017年1月25日完成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2017年度第一期发行工作,公司为本期债券融资计划的到期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债券产品简称为“17京京投置地ZR001”,实际挂牌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挂牌价格为4.84%, 期限为2年,每半年付息一次,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起息日为2017年1月25日,首次付息日为2017年7月25日,每半年付息一次(如遇中国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划入京投置地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为联营企业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礼兴”)在中国银行上海闸北支行9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9亿元,合作方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上海礼兴行使的追偿权中的20%的部分(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000万元或等值美元)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2014年9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17年1月上海礼兴清偿了全部中国银行上海闸北支行的贷款,该笔9亿元担保已经解除。2017年1月上海礼兴通过贷款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委托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证券钱潮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申请了12.8亿元委托贷款,借款期限自2017年1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止,公司为本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2.8亿元,担保期限为2017年1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合作方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上海礼兴行使的追偿权中的20%的部分(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5,600万元)提供反担保。本次为上海礼兴提供的12.8亿元担保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借款、对外担保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范围内。

(4)2016年11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认缴方式参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3,600.00万元,出资比例21.38%。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支付首笔出资款1,8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5)2012年12月14日、12月31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投资的形式为以现金认缴该基金的出资额25,150.00万元。2017年3月7日,公司收回投资款1,305.9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回投资额5,463.24万元。

(6)2015年4月7日、4月29日,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出资认缴方式参与投资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仲盈”),公司出资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2017年3月20日,公司支付基石仲盈出资额3,600.00万元,完成全部12,000.00万元出资。

(7)公司于2016年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7号),获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两期发行,第一期发行规模为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5.24%,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2017年3月20日,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的第一笔债券利息5,240.0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田振清

日期 2017年4月19日

公司代码:600683 公司简称:京投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