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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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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与公司关联方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双方签署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800万元,期限为两年,年利率为8.8%,一次性收取手续费93.28万元。卓朗科技法定代表人张坤宇为该笔业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卓朗科技以其对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2.5亿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恒泰汇金成立于2014年12月15日,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公司出资设立的天津松江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卓朗科技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詹鹏飞先生在卓朗科技担任董事,因此卓朗科技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201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上述交易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

法定代表人:张坤宇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关联关系:公司出资设立的天津松江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卓朗科技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詹鹏飞先生在卓朗科技担任董事,因此卓朗科技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卓朗科技资产总计1,277,434,145.42元,负债合计为702,180,331.95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757,310,272.59元,净利润为73,494,406.64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物为卓朗科技所属天津数据中心现有设备,该中心总投资4.5亿元,其中机柜、空调、电梯、变电站等设备投资1.06亿元。

(二)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租方: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租赁金额:8800万元人民币

3、租赁期限:两年

4、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租赁标的物:卓朗科技所属天津数据中心现有设备

6、租赁利率:年利率8.8%

7、手续费:人民币93.28万元

8、担保方式:卓朗科技法定代表人张坤宇为该笔业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卓朗科技以其对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2.5亿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为恒泰汇金正常融资租赁业务,利率参考市场水平确定,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该融资租赁业务事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我们同意《关于授权2017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053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