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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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公告编号:2017-08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0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凉城县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在凉城县开展河道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农田水利建设、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战略投资相关事宜,共同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仅对合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原则性约定,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需按照法定程序以政府采购和以协议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若未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有关具体项目实施的项下协议,公司届时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判断,如合作事项触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甲方:凉城县人民政府

乙方: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3号楼502号

法定代表人:姜俐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态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销售机械设备;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及京蓝生态与凉城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框架合作协议》

(二)签署时间:2017年4月20日

(三)合作内容:

1、乌兰察布市卧佛山生态治理项目建设。

2、河道治理项目。

3、生态修复。利用京蓝生态的产品优势,进行边坡护理、绿植恢复,防止水土流失,重点打造岱海生态治理项目。

4、景区开发。充分利用岱海景区独特的旅游资源,结合凉城县特色农业,带动相关旅游项目建设。设计、引进高端旅游产品,将生态、养生、旅游完美结合,促进凉城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四)投资规模:

拟建项目投资规模约30亿元,最终投资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本协议仅为双方签订的初步意向性合作协议,因此其后续进展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双方正式协议签署生效及执行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亦无重大影响。

2、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做优做强智慧生态核心产业,同时也会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为公司下一步扩展全国业务市场提供更多经验,对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3、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需按照法定程序以协议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凉城县人民政府与京蓝生态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