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议案名称为《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本届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均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
(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下午15:00 至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南方软件园A2栋107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玉玲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66,00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018%。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62,25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740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7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6,00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200%。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25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8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7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1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0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委派瞿缨律师、黄崇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