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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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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6年12月,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增加了用于工程投标的保证金借款,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需要追加确认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司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下进行的,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审议程序

该议案经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名外部董事均投票赞成,四名内部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2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交易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6年经股东大会批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19.71亿元,因2016年12月,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增加了用于工程投标的保证金借款,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20.44亿元。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超额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超额部分关联交易进行了追认,并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关联交易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0.84亿元,预计分类情况如下(可能由于统计分类变化调整交易内容分列):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和代管房地产,流动资金借款等方面将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年末尚处于建设期,无相关损益;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尚处于前期开发期,无相关损益。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顺序如下:

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

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下进行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3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做如下会计调整: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上述会计调整的主要影响如下: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4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协议转让所持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同一国家出资企业下属企业内部之间的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不进入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转让。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水电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与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签署了《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根据中联评报字[2017]第16号评估报告评估,确定目标公司资产净值为31,467.27万元,水电公司持股比例为10%,即转让价格为3,146.727万元,该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建工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建工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股权转让总净额为3,146.727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70%。累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建工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住所: 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

法定代表人:魏福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679.953921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2日

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

经营情况: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7]第1-01259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合并)经审计的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小贷公司1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上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主要股东: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原持股25.50%;建工控股,原持股14.50%。如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后,以上两位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5.50%和24.50%。

企业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9月7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

根据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6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7]第 12—00001号),小贷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小贷公司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根据评估机构于2017年1月7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16号),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人员遵循相关假设,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进行分析。

2.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34,040.48万元,评估值34,040.53万元,评估增值0.05万元。

负债账面价值2,573.26万元,评估值2,573.26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1,467.22万元,评估值31,467.27万元,评估增值0.05万元。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31,467.22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451.24万元,评估减值15.99万元,减值率0.05%。

通过对两种评估结论的比较,评估机构认为资产基础法更能完体现小贷公司的整体价值,故选择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结论作为本次水电公司拟向建工控股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行为的参考依据。由此得到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31,467.27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转让方):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根据中联评报字[2017]第16号评估报告评估,确定目标公司资产净值为31,467.27万元,甲方持股比例为10%,即转让价格为3,146.727万元。

3.支付方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90%的转让款,待工商变更完成后支付剩余10%的转让款。

4.支付期限:分期付款

5.交付时间安排: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90%的转让款,待工商变更完成后支付剩余10%的转让款。

6.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股权转让事宜已得到了合同双方董事会的批准。

7.生效时间: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8.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消除潜在股权交叉持有的风险。水电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公司和小贷公司均为建工控股的子公司,为避免股权交叉持有,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经与建工控股商议,将水电公司所持标的股权转让给建工控股。

2.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通过推进本次交易,将增加水电公司货币资金及投资收益,进而增加本公司合并口径范围内净资产,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可帮助水电公司改善资产结构和现金流,助推企业加速实现转型升级。

六、 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4名外部董事均投票赞成,4名内部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有资产相关监管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取得国资监管机构的事先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5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4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福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945,048.15元,按10%提取盈余公积8,394,504.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9,538,781.88元,减去已分配的2016年上半年现金股利244,950,000.00元,2016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630,139,325.21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关联董事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联董事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相关业务核算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等已经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包含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等。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道路项目资本金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道路项目资本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珠海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珠海建筑市场,同意公司所属埠外工程事业部在认真调研珠海建筑市场的基础上,在珠海设立分公司,以进一步提高承接工程的中标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议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于2017年5月25日下午2:30,会期半天。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6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4月20日下午14点30分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

(下转6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