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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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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陈冬华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肖斌卿董事代为投票。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1.4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公司董事长林复、行长胡昇荣、财务负责人刘恩奇、财务部门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058,719,946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75亿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2,423,487,978股。

1.7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公司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365,955,5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 2016 年上半年实施完毕。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可比期间财务比率分析

2016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情况

2.2.1报告期末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2.2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2.3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南银优1 单位:股

南银优2 单位:股

三、经营层情况讨论与分析

3.1报告期主要经营业绩

(一)经营规模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0,639.00亿元,较年初增加2,588.80亿元,增幅32.16%;存款总额6,552.03亿元,较年初增加1,510.06亿元,增幅29.95%;贷款总额3,317.85亿元,较年初增加805.87亿元,增幅32.08%。

(二)经营效益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利润总额105.13亿元,同比增加14.93亿元,增幅16.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62亿元,同比增加12.61亿元,增幅18.01%;基本每股收益1.33元/股,增幅8.13%。

(三)监管指标保持良好。资本充足率13.71%,存贷比50.64%,成本收入比24.80%,拨贷比3.99%,拨备覆盖率457.32%,保持了较高的风险抵御能力。

3.2报告期业务运作

(一)个人银行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储蓄存款余额932.20亿元,较年初增加246.26亿元,增幅35.90%,在各项存款中占比14.23%;个人贷款余额为622.45亿元,较年初增加220.46亿元,增幅54.84%,在各项贷款中占比18.76%。借记卡累计发卡796.56万张,较年初增加171.08万张,增幅27.35%;信用卡累计发卡17.15万张,较年初增加4.80万张,增幅38.93%。

(二)公司银行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对公存款余额5,614.84亿元,较年初增加1,267.09亿元,增幅29.14%,在各项存款中占比85.70%;对公贷款余额2,695.40亿元,较年初增加585.42亿元,增幅27.75%,占贷款总额的81.24%。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49.18亿元,较年初增长318.35亿元,增幅38.32%。

(三)资金业务强化本外币投资交易政策与市场研判,创新业务品种,加快衍生金融工具与外汇做市业务发展。把握市场波动,适度调整债券投资结构,提升交易类资产占比,捕捉市场交易性机会。作为江苏省地方债发行的主承销商之一,以及江苏省地方债定向承销发行的唯一簿记管理人,2016年共计承销江苏省地方债356.65亿元,其中包括公开招标发行的335.20亿元以及定向承销发行的21.45亿元。此外,作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承销团成员,利率债承销量亦位居前列。

(四)中间业务

报告期内,中间业务净收入38.23亿元。其中,代理业务实现收入15.36亿元,增幅95.62%;债券承销实现收入6.33亿元,增幅75.92%;托管及受托业务实现收入4.21亿元,较上年增加2.5亿元,增幅145.84%。

3.3主营业务分析

3.3.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66.21亿元,同比增长16.60%。其中利息净收入占比为79.75%,比去年下降2.72个百分点,中间业务净收入占比为14.36%,比去年上升0.11个百分点。

3.3.2 营业收入按业务种类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3.3.3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 1、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包含归属于该地区的子公司的营业收入。

2、公司已完成江苏省内地级市机构全覆盖,江苏地区包含南京、泰州、无锡、南通、扬州、苏州、常州、盐城、镇江、宿迁、连云港、江北新区、徐州与淮安分行。

3、浙江包含杭州分行。

3.4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3.4.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3.4.2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3.4.3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余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3.5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639.00亿元,较年初增加2,588.80亿元,增幅32.16%。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

3.5.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千元

3.5.2贷款投放前十位的行业及相应比例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3.5.3贷款主要地区分布情况

2016年末,公司在南京地区贷款余额为1,064.25亿元,比年初增加193.67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2.08%,比年初下降了2.58个百分点;公司在南京以外地区贷款余额为2,253.60亿元,较年初增加612.20亿元,其中江苏地区(除南京外)、浙江、上海、北京地区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46.18%、8.62%、7.42%、5.70%。

单位:人民币千元

3.5.4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3.5.5前十名客户贷款

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客户贷款余额为100.53亿元,占期末贷款总额的3.03%,占期末资本净额的11.57%。

单位:人民币千元

3.5.6个人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千元

3.5.7贷款迁徙率

3.5.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3.5.9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联营企业情况

3.6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10,015.22亿元,较年初增加2,489.16亿元,增长33.07%。

3.6.1客户存款构成

单位:人民币千元

3.6.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人民币千元

3.6.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3.7利润表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3.7.1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428.83亿元,同比增加45.03亿元,增长11.73%。

单位:人民币千元

3.7.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216.53亿元,同比增加21.01亿元,增长10.75%。

单位:人民币千元

3.7.3非利息净收入

单位:人民币千元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人民币千元

(2)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千元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人民币千元

3.7.4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千元

3.7.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人民币千元

3.7.6所得税费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3.8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净利润积累、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二级资本债等形式补充资本。

单位:人民币千元

3.9投资状况分析

3.9.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至2016年末,公司拥有七家股权投资机构。其中,参股机构四家,分别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银行)、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融租赁)、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芜湖津盛农商行)、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控股机构三家,分别为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昆山鹿城村镇银行和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元基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七家股权投资机构的初始投资总额为15.86亿元,累计获得红利6.2721亿元,红股3.555亿股,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权益账面值为33.72亿元。

3.9.2重大的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股权投资事项。

2016年10月,公司出资3000万元,参与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相关议案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资后,公司出资额增至9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5%。

2016年12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公司出资人民币5100万元参与设立苏州相城区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该公司的设立还需获得监管部门审批。

3.9.3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无重大非股权投资事项。

3.9.4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

3.9.5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公司参股日照银行,成为其并列第一大股东,开创了国内城商行异地参股的先例。截至报告期末,日照银行注册资本27.48亿元,公司出资比例18.01%。

(2)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参股江苏金融租赁,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在国内率先探索城商行“银租合作”业务。该公司是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首批金融租赁公司之一,以融资租赁为主业,在国内医疗、教育、农机、环保等领域的设备租赁服务上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其业务规模和竞争力均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23.47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26.86%。

(3)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参股芜湖津盛农商行,为其第一大股东。该行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以县域经济、社区居民、个体经营户和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截至报告期末,该行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出资比例30.03%。

(4)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该行以“立足宜兴,服务‘新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经营宗旨,在支持农民增加收入、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宜兴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多次被评为宜兴市十家服务窗口,无锡市农村金融创新工作先进集体。截至报告期末,该行注册资本1.30亿元,公司出资比例50%。2016年,宜兴阳羡村镇银行完成员工股权激励工作。

(5)昆山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公司作为主发起行参与设立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是苏州市首家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该行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市场定位,在村镇银行中处于领跑江苏、全国居前的地位。2015年,该行成功实现“新三板”挂牌,成为全国第一家在“新三板”挂牌的村镇银行。截至报告期末,昆山鹿城村镇银行注册资本2.59亿元,公司出资比例49.58%。

(6)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公司发起设立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持股比例80%。

(7)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2015年5月,公司参与设立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江苏首家专注于消费金融领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消费金融品牌。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注册资本6亿元,公司出资比例为15%。

3.9.6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发行并管理的保本理财产品以及本集团投资由本集团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本集团于2016年度未向该等理财产品提供过流动性支持。

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有关情况,参见年报全文“财务报表附注七”。

3.10上市及近五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07年,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亿股,每股发行价格11.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7.14亿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核心资本。

2、经中国银监会和央行批准,2012年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融债券50亿元,所募资金用于支持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3、经中国银监会和央行批准,2014年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二级资本债券50亿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

4、经中国银监会和央行批准,2015年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融债券80亿元,所募资金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新增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5、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7,022,332股,每股发行价格20.15元,募集资金净额79.22亿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核心资本。

6、2015年,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4,900万股,票面股息率4.58%,募集资金净额48.74亿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7、经中国银监会和央行批准,2016年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二级资本债券100亿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

8、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5,000万股,票面股息率3.9%,募集资金净额49.75亿元,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9、经中国银监会和央行批准,2016年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融债券200亿元,所募资金用于优化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并支持新增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

3.11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盈利年度应当分配现金股利。本公司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每一年实现的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可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上述条件下,本公司拟分配方案如下:

(一)2016年度可分配利润

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0.91亿元,按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9亿元,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9.13亿元,向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人民币2.24亿元(股息已于2016年12月23日完成支付),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45亿元。加上账面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5.73亿元。

(二)201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截止2016年末,总股本为6,058,719,946股,根据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2亿元,拟分红方案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的预案

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058,719,946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75亿元。

2、转增股本的预案

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6,058,719,94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2,423,487,978股。

2016年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定的,且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四、银行业务信息与数据摘要

4.1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2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3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4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4.5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2、净息差=净利息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4.6报告期末贷款资产质量情况

4.6.1五级分类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28.96亿元,比年初增加8.14亿元,不良贷款率0.87%,比年初上升0.04个百分点;母公司不良贷款余额28.14亿元,不良贷款率0.97%,比年初上升0.03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 母公司不良贷款按照贷款投放的行业分布情况和按照主要地区分布情况见下表:

公司为遏制不良贷款反弹,稳定资产质量,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风险事项前移管理,结合风险排查结果,提前介入风险事项,抢抓处置先机,提高管理效果,严控增量不良;二是优化大额风险资产处置工作机制,建立资产保全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三部联动机制,推进大额风险资产处置;三是加强存量不良清收,公司一户一策制定处置方案,持续推进不良清收工作;四是加大呆账核销力度,按照应核尽核原则及时组织核销,加快核销步伐加大核销力度,有效稳定资产质量。2016年度,公司共计核销不良贷款32.59亿元;五是加大抵债资产接收力度,在司法清收处置过程中,公司对于产权清晰、价值稳定的优质资产,积极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提高不良资产清收效率;六是强化资产质量考核和问责管理,公司加大资产质量考核力度,强化资产质量序时考核,促进资产质量有序平稳。同时,公司加大对资产质量的问责管理。

4.6.2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4.6.3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241.51亿元,比上年增加79.87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为7.28%,比上年下降了0.10个百分点,政府融资平台无不良贷款。

4.7报告期末,公司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下转1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