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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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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庭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庭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20.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已披公告《汇金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7-005)。

二、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具体详见公司已披公告《汇金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011)、《汇金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7-012)。

三、公司控股股东刘锋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00 万股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3 月 1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质押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 15.43%。刘锋先生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60.144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4%,本次质押股份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0.31%。

详见公司已披公告《汇金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临2017-01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锋

日期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3,053,048.04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6,305,304.80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133,155,433.64 元,2016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年末余额为189,903,176.88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11,6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9,252,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5,834万股,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7,502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自行制作的工作报告。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该报告此次不对外披露。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前以电话、邮件、传真、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3,053,048.04 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6,305,304.80元,加上未分配利润年初余额133,155,433.64 元,2016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年末余额为189,903,176.88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11,6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9,252,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5,834万股,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7,502万股。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相应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此议案是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自行制作的工作报告。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中第二条第二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该报告此次不对外披露。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披露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0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为上市而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在审计过程中,该所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健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5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项目贷款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以上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上述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2016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52号文《关于核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3,89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544,9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53,1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16]验字第901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8,353,1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1 账户余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5,3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青岛绍兴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得到有效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2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40,201,065.35元。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置换金额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天运[2016]普字第90658号《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鉴证。2017年1月4日,公司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年产3.2万吨输电线路钢管塔项目预先投入款39,047,065.35元,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年产1万吨角钢塔技改项目预先投入款1,154,000元。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投资金的结余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期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基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出具《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7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转127版)

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