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43版)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2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4月19日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副董事长张学文先生、董事单汨源先生因在外地出差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书面授权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代为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2-249号《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经鉴证,我们认为,盐津铺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盐津铺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股票所筹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按照投资项目由急到缓、由重到轻的次序投向四个项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项目之一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此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107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使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3,107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完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治理机制,激发核心骨干团队的活力,更好的促进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对盐津电子商务进行增资,引入盐津电子商务核心骨干团队成员作为盐津电子商务股东。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2,000,000.00元,本次增资45,242,857.00元,增资后注册资本47,242,857.00元。增资方式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3,10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出资将由2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307万元人民币,全部增资额实缴完毕后,占盐津电子商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70%。

2、自然人孙林先生对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181.07万元,分5次缴付完毕,每年缴付1次(2,362,142.80元),第一次与盐津铺子同时缴付,认缴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完毕后,占盐津电子商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25%。

3、自然人唐可先生对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36.21万元,分5次缴付完毕,每年缴付1次(472,428.60元),第一次与盐津铺子同时缴付,认缴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完毕后,占盐津电子商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占5%。

认缴注册资本全部缴付前,上述三方根据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盐津电子商务的股权和分红权。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控股子公司的运作模式对盐津电子商务进行管理,通过董事会下达经营指标,并进行考核,盐津电子商务的管理团队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越南投资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以自有资金800万美元在越南投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纬11°食品有限公司【North latitude 11 Food Co., Ltd】(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北纬11°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热带水果制品、坚果制品、鱼类制品、饼干类产品等产品的海外生产,公司持有北纬11°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沙银行浏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长沙银行浏阳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合同签署生效日开始,有效期不超过2年)。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以下无正文)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2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蒋朝晖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8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4月19日11:30在公司四楼小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蒋朝晖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2-249号《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经鉴证,我们认为,盐津铺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盐津铺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股票所筹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按照投资项目由急到缓、由重到轻的次序投向四个项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项目之一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此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107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使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3,107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2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91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8,33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754.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号)。

根据《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公开发行股票所筹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按照投资项目由急到缓、由重到轻的次序投向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由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自筹募集资金投入和拟置换情况概述

为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208.78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2-249号《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经鉴证,我们认为,盐津铺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盐津铺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8.7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8.78万元。

公司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及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监事会意见

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8.78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8.78万元。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六个月,公司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 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基于独立判断,公司独立董事刘定华先生、何红渠先生、陈奇先生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08.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8.78万元。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17]2-249号《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30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津电子商务”)增资3,10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盐津电子商务的出资将由2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307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7]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91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8,33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754.0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月25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号),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股票所筹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按照投资项目由急到缓、由重到轻的次序投向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项目之一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此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107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盐津电子商务,为使项目顺利进行,公司拟向盐津电子商务增资3,107万元。本次增资事项已于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住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5号

3、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4、注册资本:200万元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网站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盐津铺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与本公司关系:盐津电子商务目前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待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盐津电子商务股份比例70%,关联自然人孙林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直接持有盐津电子商务的股权比例占25%,自然人唐可先生直接持有盐津电子商务的股权比例占5%。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盐津电子商务的资产总额为403.16万元,负债总额为574.41万元,净资产为-171.25万元,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245.64万元,净利润-331.21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盐津电子商务的增资项目立足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有利于增强盐津电子商务的经营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布局,将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公司在电子商务渠道的拓展力度。盐津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实现公司渠道结构合理布局,形成公司新的竞争优势和提升盈利能力。

五、本次增资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只能用于“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增资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对盐津铺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宜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31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完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津铺子”)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津电子商务”)的治理机制,激发核心骨干团队的活力,更好的促进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对盐津电子商务进行增资,引入盐津电子商务核心骨干团队成员作为盐津电子商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同意: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津电子商务”)增资3,107万元,占增资后股权比例70%;2、自然人孙林(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认缴盐津电子商务增资额1,181.07万元,占盐津电子商务增资后股权比例25%;3、自然人唐可(现任电商运营负责人)认缴盐津电子商务增资额236.21万元,占盐津电子商务增资后股权比例5%。

由于孙林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本次增资的部分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考虑到该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性,故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增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住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105号

3、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4、注册资本:200万元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网站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构成:盐津铺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与本公司关系:盐津电子商务目前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待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盐津电子商务股份比例70%,关联自然人孙林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直接持有盐津电子商务的股权比例占25%,自然人唐可先生直接持有盐津电子商务的股权比例占5%。

8、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盐津电子商务的资产总额为403.16万元,负债总额为574.41万元,净资产为-171.25万元,201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245.64万元,净利润-331.21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事宜

(一)增资方式

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2,000,000.00元,本次增资45,242,857.00元,增资后注册资本47,242,857.00元。增资方式如下表:

单位:元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3,10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出资将由2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307万元人民币,全部增资额实缴完毕后,占盐津电子商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70%。

2、自然人孙林先生对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181.07万元,分5次缴付完毕,每年缴付1次(2,362,142.80元),第一次与盐津铺子同时缴付,认缴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完毕后,占盐津电子商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25%。

3、自然人唐可先生对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36.21万元,分5次缴付完毕,每年缴付1次(472,428.60元),第一次与盐津铺子同时缴付,认缴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完毕后,占盐津电子商务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占5%。

认缴注册资本全部缴付前,上述三方根据实缴出资比例享有盐津电子商务的股权和分红权。

(二)参与对象及要求

孙林先生和唐可先生向盐津铺子做出承诺,完成增资后,非经盐津铺子同意,5年内不得向他人转让股权,也不得离职,否则将向盐津电子商务支付年度薪酬3倍的罚金;同时,必须将所持有的盐津电子商务的出资额以不高于原有出资额的价格(如有分红,则扣除分红)转让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如盐津铺子同意其转让股权,盐津铺子享有优先受让权。

(三)增资后盐津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控股子公司的运作模式对盐津电子商务进行管理,通过董事会下达经营指标,并进行考核,盐津电子商务的管理团队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孙林先生系盐津铺子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孙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肄业。2006年8月-2011年4月,任金诺宏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2012年3月,任爱国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总监;2012年4月-2013年4月,任上海传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电商总监;2013年6月-2016年2月,历任湖北良品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电商运营总监、电商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集团副总裁兼电商平台事业部总裁。2016年8月入职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电商和品牌推广工作。

孙林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电子商务渠道的良好发展,为实现公司线上与线下并举发展的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定华先生、何红渠先生、陈奇先生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对本次增资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增资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引入公司电子商务核心骨干团队成员作为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有利于完善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治理机制,激发核心骨干团队的活力,可以更好的促进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同意孙林、唐可对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由于孙林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本次增资的部分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对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产生有其合理背景,公司、孙林及唐可进行增资,有利于激发核心骨干团队的活力,更好的促进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盐津铺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3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在越南投资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万美元在越南投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纬11°食品有限公司【North latitude 11 Food Co., Ltd】(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北纬11°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热带水果制品、坚果制品、鱼类制品、饼干类产品等产品的海外生产,公司持有北纬11°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纬11°食品有限公司【North latitude 11 Food Co., Ltd】(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2、注册地址:越南平阳省新加坡工业园

3、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4、股权结构:公司占比 100%

5、投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

6、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7、出资情况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800万美元作为注册资本,投资设立北纬11°食品有限公司。

注:上述基本情况均以最终注册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于越南进行投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和产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业务开展的效率和有效性,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发展带来多方面的益处。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为海外投资,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定的管理与运营风险。对此,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越南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和文化环境,通过信息收集及分析,加强政策监测,随时掌握相关方面的政策动向,保障北纬11°公司的高效运营。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公司产能及战略布局,提高公司业务开展的效率和有效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收入和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7-03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长沙银行浏阳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沙银行浏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长沙银行浏阳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合同签署生效日开始,有效期不超过2年),明细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