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海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贵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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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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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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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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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1、2016年3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5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86,000万元。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公司对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变更为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98,000万元。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16年9月12日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6年9月30日,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
4、2016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729号),2016年12月7日,公司将反馈意见回复内容予以披露并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5、2017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公司调整了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变更为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89,000万元。2017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公司调整了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上限,变更为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42,000万元。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大兴园林重要工程合同进展情况
1、东岸湿地公园项目
2016年6月29日,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就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由大兴园林作为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合同工期为365天,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54,750,077.55元。具体内容见2016年7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中标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0)。
截至2017年3月31日,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已确认工程进度收入2.39亿元人民币,尚存合同内工程量的施工正在有序推进、落实中。合同施工内容的后续延伸、合同外工程量签证等事项也在积极有序落实。
2、经典昆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群配套工程
2016年5月16日,大兴园林与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典集团”)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大兴园林承包经典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园林景观施工、室外管网、室外及公共部分装修工程。合同工期为2016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暂定为212,898万元。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因大兴园林与经典集团签订的是经典集团在昆明开发的项目群配套工程合同,具体施工内容是项目园林景观施工、室外管网、室外及公共部分装修工程。这些施工内容,大兴园林需在合同对方经典集团完成合同内所述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移交施工场地后,方能进场配套施工。
截至2017年3月31日,经典集团在昆明市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受项目规划方案调整、更换总包单位、施工许可证的变更办理、更换监理单位、项目定位调整、对项目重新包装策划等原因,各项目开工时间均有所延期,导致大兴园林未能按照与经典集团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公司、大兴园林会继续与经典集团磋商、沟通,积极跟进项目进展。
3、江西大明湖国际慢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2016年5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与江西大明湖国际慢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湖发展”)签署了《江西大明湖国际慢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书》,约定由大兴园林作为江西大明湖国际慢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的施工单位,合同工期为2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最终价款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审计单位审计为准。具体内容见2016年5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
合同签订后,双方积极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准备工作,由于国家宏观环境的变化,继续履行该合同将对工程投资成本造成不利影响。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合作,并已于2017年1月5日签订了《关于解除江西大明湖国际慢城施工合同协议书》。
4、世纪金源集团及民发实业投资国内各地房地产项目园林及配套工程
2016年4月11日,大兴园林与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金源集团”)、民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发实业”)签署了框架性《合作协议》,约定由大兴园林承包世纪金源集团及民发实业投资国内各地部分房地产项目园林及配套工程,合同工期暂定为2016年6月至2019年5月,合同金额暂定为50亿元整。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
大兴园林与世纪金源集团、民发实业签署的上述《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在框架协议中约定,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民发实业具体有限公司投资国内各地部分房地产项目的园林及配套工程,每一个具体项目分别由世纪金源集团及民发实业实施项目子公司与大兴园林签订具体施工合同,约定相关细节。
上述合同签订后,大兴园林与世纪金源集团及民发实业频繁接洽、努力磋商,综合考虑世纪金源集团、民发实业房地产项目实际情况,截至2017年3月31日,双方仍未能签订具体的园林配套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大兴园林会继续与世纪金源集团、民发实业磋商、沟通,积极跟进项目进展。
5、惠水县九龙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建设项目
2017年1月20日,大兴园林与惠水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惠水县九龙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大兴园林投资、规划、建设惠水县九龙山旅游景区整体开发建设项目,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界或双方约定的投资建设范围。本合作项目规模约2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截至2017年3月31日,惠水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正在积极研究落实惠水县九龙山旅游景区整体开发规划方案。
6、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7年2月8日,公司收到大兴园林与发包方贵州乌江石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就上述中标项目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方就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项目工期约11个月;项目投资估算约4.62亿元,大兴园林负责除古寨保护工程以外的3.37亿元(据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中标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截至2017年3月31日,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确认工程进度收入6,331万元人民币,尚存合同内工程量的施工正在有序推进、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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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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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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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海林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5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会议董事8人,其中方天亮先生、冯儒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25,362,38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因此,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325,362,386股变更为976,087,15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目前的325,362,386元变更为976,087,158元,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需做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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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变动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张海林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张艺林先生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认真查阅张海林先生的相关资料,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海林先生简历等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聘任张海林先生为总经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张艺林先生的离职以及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申请如下抵押贷款,具体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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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本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大兴园林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6,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利率以贷款合同为准,抵押情况:1、琼海大兴投资有限公司以琼海市嘉积镇龙兴开发区万泉龙域(伊比亚河畔)商业楼B栋建筑面积5286.62平米(海房权证海字第36513号)、E栋建筑面积5286.62平米(海房权证海字第36514号作抵押。2、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三亚市南边海路半岛龙湾C1-1#(土地面积1510.08平米、建筑面积648.46平米,三土房(2012)字第000380号)、C2-2#(土地面积1070.83平米、建筑面积479.09,三土房(2009)字第04707号别墅、挹翠楼(土地面积250.23平米、建筑面积1711.56平米,三土房(2009)字第04710号)作二押。3、大兴园林以三亚园林环卫局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做质押。同时,公司拟为大兴园林本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大兴园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大兴园林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6,500万元,担保期限及其他具体内容均以签订的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陵水瑞泽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新增公司利润增长点,同意公司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投资设立陵水瑞泽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瑞泽沥青混凝土”)。瑞泽沥青混凝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拟定经营范围:沥青混凝土预拌、运输、销售,路面工程摊铺,摊铺设备租赁,租赁沥青拌合站及辅助设备,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内容均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投资设立瑞泽沥青混凝土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陵水瑞泽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
为促进大兴园林PPP业务的发展,满足大兴园林PPP项目资金需求,同时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公司与上海熠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成都天地健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民生瑞泽(海南)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民生瑞泽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民生瑞泽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50%。民生瑞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受托管理委托人的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等。拟参股设立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具体内容均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披露于2017年4月2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5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2017年4月2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盛辉先生主持,共有5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5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艺林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9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艺林先生的辞职申请,张艺林先生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艺林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张艺林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公司董事会接受张艺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张艺林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张艺林先生离职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及董事会谨向张艺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5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
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3、本次担保总金额:人民币6,500万元;
4、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34,774.44万元(含本次)。
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6,5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本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4年08月18日
3、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龙海风情小镇起步区L9-2商业A(仅限办公场所使用)
4、法定代表人:吴悦良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园林建设,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苗木销售,给排水管管道安装,室内装修,市政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河道清淤、淤泥处理。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兴园林资产总额为1,074,320,118.61元,负债总额为382,773,545.21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135,659,822.00元、流动负债总额382,536,045.21元),净资产691,546,573.40 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72,216,676.32元,利润总额为49,615,995.76元,净利润为41,871,685.58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号信会师深报字【2017】第10166号。
大兴园林2016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是35.63%,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6,5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5、利率:以与银行签订最终协议为准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保证其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2、对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判断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本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大兴园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3.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774.44 万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5,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大兴园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其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到期还款能力。公司为大兴园林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营运项目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本次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大兴园林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申请贷款度6,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6,500万元,担保期限及其他具体内容均以签订的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七、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5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陵水瑞泽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0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陵水瑞泽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投资设立陵水瑞泽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瑞泽沥青混凝土”)。瑞泽沥青混凝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
2、对外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情况及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1、本次对外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三、本次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陵水瑞泽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拟定经营范围:沥青混凝土预拌、运输、销售,路面工程摊铺,摊铺设备租赁,租赁沥青拌合站及辅助设备,施工总承包,技术咨询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瑞泽沥青混凝土股份的100%。
上述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瑞泽沥青混凝土,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但尚可能面临政策、管理、市场、人才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技术管理及人员培训,实施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促使该子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5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0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PPP业务的发展,满足大兴园林PPP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与上海熠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成都天地健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民生瑞泽(海南)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民生瑞泽基金管理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民生瑞泽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50%。
2、对外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本次投资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公司已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上海熠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2年06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D237室
法定代表人:吴荣光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重庆昊柏贸易有限公司持股45%;上海昭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上海熠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
2、成都天地健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4年09月09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成都高新区濯锦北路134号1层
法定代表人:张继峰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类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张继峰持股99.9%;陈传秀持股0.1%。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述合作方无关联关系;上述合作方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参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等业务的情况。
三、拟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民生瑞泽(海南)政企合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8,000 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海口市
5、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受托管理委托人的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基金投资;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等。(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6、发起人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
上述拟投资设立基金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与合作方商讨对外投资协议事宜,待投资协议正式签订后,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参与设立民生瑞泽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合作方在产业基金投融资方面的经验与渠道,有利于开拓大兴园林的PPP业务,拓宽公司PPP 项目的融资渠道,为公司园林绿化业务未来的发展提供助力;同时公司可以获取基金管理公司未来可能的投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参股投资民生瑞泽基金管理公司是公司依据目前PPP业务的发展情况、公司园林绿化项目资金需求等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但基金管理公司在成立过程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公司本次参与设立的民生瑞泽基金管理公司最终能否通过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进度、投资收益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现有资产也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基金管理公司业务的顺利推进,将对公司园林绿化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民生瑞泽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合作方的资源,有利于开拓大兴园林的PPP业务,同时拓宽公司PPP 项目的融资渠道,为公司园林绿化业务未来的发展提供助力。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投资参股设立民生瑞泽基金管理公司,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5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7年5 月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下转145版)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7-050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