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少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俊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慧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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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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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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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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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7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236,966,824股,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该股份已于201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于2016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12,355,650股增加至949,322,474股。本报告期内,上述限售股份已于2017年1月23日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0万元(含本数)、数量不超过26,000万股(含本数)。2017年2月22日,因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3、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公司经营计划,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43亿元、期限不超过五年的中期票据。该事项已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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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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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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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41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及权限范围内,结合短期流动资金的需要,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协议,并签署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银行综合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19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