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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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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9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境外投资顾问。

4.3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及5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及成交价格的日内较大变动导致个别些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差异较大,但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4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作为全球最主要的资本市场之一,港股中长期走势是由宏观基本面及企业盈利推动。由于中国宏观经济增长有望在新的平衡区间内实现增长,因此港股企业盈利有望在持续两年的下跌之后迎来新的增长,而港股也有望随着企业盈利的恢复增长而持续走高。因此,从港股的长期走势来看,港股长期牛市是由基本面驱动,目前仍处于上半场。

但是,就短期来看,今年以来港股已经具有了全球主要股票市场的最大涨幅,因此从技术上来说面临回调的压力。同时,美联储如意料之中加息,美港息差显著扩大,香港流动性指标继续下滑,海内外流动性边际收紧的压力加大,因此港股短期内也或会面临震荡的走势。

我们看好港股长期走势,如果短期出现较大的调整即是较好的买入时机,这主要因为港股的基本面正在逐步改善,上市公司盈利在稳步反弹,同时配置需求有望持续推动南向资金流入。而对大部分专注中国的投资者而言,港股的风险回报率仍然远好于A股。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港股为主的收益于中国机会的股票。本基金在一季度逐步择机建仓,并在建仓期获得了正收益。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4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13,128,860.47元,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13%;通过深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440,840,212.28元,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71.55%。

5.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注:1.股票的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影响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 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18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杜鹏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同时决议,同意在公司新督察长任职前,由公司总经理罗登攀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代为履职时间不超过90日。

2、 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2月18日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陈翔凯先生、谭晓冈先生和姚余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文件;

2、《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LOF)》;

3、《大成海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LOF)》;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