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
部分董事的公告
(下转100版)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7-009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
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现提名龚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已对龚浩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龚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
龚浩先生简历
龚浩,男,1974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科财务科员、经理助理,上海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监事等职务。2014年12月至今,任上海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7-00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10:00,以现场+通讯方式在上海市福泉北路518号6座公司51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凤凰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886,068.2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全部用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结转后本年度末分配利润为-55,132,860.78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不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7年度计划
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7年度计划的公告》(临2017-00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回避表决。
七、 关于支付2016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90万元、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45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华久辐条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回避表决。
九、 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7-00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回避表决。
十四、 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17-00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 关于增补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增补公司部分董事的公告》(临2017-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临2017-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四、十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7-006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完成
情况及2017年度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与我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主要如下:
1、江苏美乐车圈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5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观鹤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主营业务:生产自行车及其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粘合剂、冷轧带钢、不锈钢产品、硬质合金及金属材料表面电镀加工
关联关系:股东(发起人)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鑫美亚传动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80万美元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谭巷村
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主营业务:从事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和其他机动车链条及其配套部件的制造和服务;农业机械配件的生产和服务;开发、设计、制造各种光学镜片并提供售后服务。
关联关系:股东(发起人)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海慕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405室
法定代表人:王国宝
主营业务:信息科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及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股东(发起人)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江苏信轮美合金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观鹤路
法定代表人:王国宝
主营业务:铝合金型材、不锈钢制品、镁合金制品、线材加工,车圈、辐条、标牌生产、加工,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
5、凤凰(天津)自行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工业园景观路43号
法定代表人:赵江宏
主营业务:自行车、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自行车、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天津凤凰系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组织。
6、上海凤凰医疗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丹阳市司徒镇观鹤路
主营业务:从事二类6856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生产,一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上述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医疗信息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股东(发起人)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利用双方优势资源,为对方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为公司供产销体系打造一体化产业。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相关关联交易的履行将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7-007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华久辐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额度:华久辐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总额不超过3.60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理财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 投资理财概述
2017年4月20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久辐条)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总额不超过3.60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 投资额度
华久辐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总额不超过3.60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投资品种
华久辐条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基金公司发行的货币市场基金、信托公司发行的有抵押或担保的低风险信托产品,以及其他市场主体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
4、 投资期限
华久辐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以中短期理财产品为主。
5、 资金来源
华久辐条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其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 授权期限
本次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 授权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控股子公司华久辐条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并实施购买理财产品方案,选择购买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8、 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9、 信息披露
公司及华久辐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的理财产品购买及损益情况。
10、购买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华久辐条已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理财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可能对资金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 公司将指派计划财务部专人负责对华久辐条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公司审计人员负责对华久辐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督促华久辐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华久辐条日常运营、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华久辐条及公司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并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久辐条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华久辐条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华久辐条董事会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7-008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
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凤凰自行车与天津凤凰签订的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从原来采购金额每年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调整为2017年采购金额7.5亿元人民币、2018年采购金额3.5亿元人民币,协议总金额从原来3亿元人民币调整为12亿元人民币。框架协议其它条款不变。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降低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凤凰)自行车业务的采购成本,增强公司自行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自行车业务的盈利能力。201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在2016年至2018年,向凤凰(天津)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凤凰)采购自行车整车每年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三年采购金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 4月28日、2016年6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6-028、2016-031公告)。
现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拟对框架协议的标的进行调整,从原来采购金额每年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调整为2017年采购金额7.5亿元人民币、2018年采购金额3.5亿元人民币,协议总金额从原来3亿元人民币调整为12亿元人民币。框架协议其它条款不变。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且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1)公司持有凤凰自行车51%股权。2015年,凤凰自行车营业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5%,系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2)凤凰自行车持有天津凤凰30%的股权,天津凤凰为凤凰自行车联营企业。
(3)江苏美乐持有公司10.93%股权,为持有上市公司超过5%股份的股东。江苏美乐持有凤凰自行车49%股权,系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的法人,同时江苏美乐持有天津凤凰20%股权。
(4)王国宝先生为江苏美乐实际控制人,王朝阳先生为王国宝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且王朝阳先生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凤凰自行车总裁。
(6)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任天津凤凰董事。
综上,天津凤凰系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组织,天津凤凰与凤凰自行车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方概况
(1)江苏美乐
公司名称:江苏美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丹阳市司徒镇丹伏路8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国宝
营业期限: 200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管理;自行车、电动车、轮椅及其配件,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除外),橡胶制品,电线电缆及一类医疗设备的销售。
(2)天津凤凰
公司名称:凤凰(天津)自行车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工业园景观路43号
法定代表人:赵江宏
营业期限:2010年3月25日至2030年9月24日
经营范围:自行车、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自行车、童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天津凤凰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凤凰自行车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凤凰(天津)自行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凤凰自行车、天津富士达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富士达)及江苏美乐三方,以2015年1月31日为基准日对凤凰天津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凤凰天津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200.00万元,同时凤凰天津由凤凰自行车全资子公司变更为三方股东持股,凤凰自行车公司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30%。(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5-010公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采购的标的为以山地车、童车为主要品种的自行车整车。
2、凤凰自行车每年向天津凤凰采购的自行车总价款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即本框架协议项下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所采购的自行车价格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并参照上年度的采购价格确定。
2、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的期限自 2016 年 1月 1 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共3年。
4、支付方式:
凤凰自行车以生产订单的形式向天津凤凰提出购买要求,天津凤凰按照订单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指定地点,在凤凰自行车收货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支付相应的货款。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效降低公司自行车业务的采购成本,增强公司自行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自行车业务的盈利能力。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对框架协议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当前业务的变化情况,符合当前凤凰自行车的业务需求,并反映了未来凤凰自行车的发展需要;框架协议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自行车的采购成本,增强公司自行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自行车业务的盈利能力。
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对框架协议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当前业务的变化情况,符合当前凤凰自行车的业务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自行车的采购成本,增强公司自行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自行车业务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的审批、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情况
2017年 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为关联交易,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等2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七、需要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与天津凤凰的历史关联交易
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采购自行车整车合计8374.96万元,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之间出售商品合计57.45万元。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采购自行车整车合计 9506.91万元。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凤凰自行车向天津凤凰采购自行车整车合计8807.59万元。
2、公司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7年度计划的公告》。(临2017-006)。
3、公司与江苏美乐的历史关联交易
2015年4月19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与江苏美乐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2015年7月14日,公司与江苏美乐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5年11月30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6年1月14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临2015-015、临2015-033、临2015-061、临2016-004等公告)
2016年1月15日,公司与江苏美乐签订《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临2016-005公告)。
4、公司与江苏美乐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江苏美乐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详见《上海凤凰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7年度计划的公告》(临2017-006)。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凤凰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凤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凤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4、上海凤凰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自行车整车采购框架协议的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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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9 900916 股票简称:上海凤凰 凤凰B股 编号:临20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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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2017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龚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已对龚浩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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