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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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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0月17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在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一季度债券市场延续了震荡态势。利率债方面,10年期国债收益率在2月中旬一度触及3.5%的高位后利率上行趋势有所缓解,在季度末多重利空兑现、短期消息面平稳的环境下回调至3.3%附近。信用债方面,整体信用利差仍然维持在历史较低水平,3月出现部分区域企业的信用风险事件,导致区域金融风险暴露,一定程度上抬升了信用利差;另一方面,MPA考核在一季度落地,导致资金面出现了较明显的紧缩,3月shibor利率一度走高至4.4%,创下两年来新高,对市场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信用债交投仍不活跃,收益率有一定幅度提升。股票方面,一季度市场维持震荡格局,消费板块整体有一定幅度上涨。

展望未来,债券市场特别是信用债短期仍需谨慎,利率债存在一定的交易性机会。

宏观方面,一季度各项工业生产数据普遍向好,1-2 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1.5%,增速比上年12月份加快29.2个百分点,较2016年全年加快23个百分点,经济企稳复苏现象明显。同时,消费数据和食品价格有一定程度的下滑,通胀预期较为平稳;从流动性角度来看,央行进一步明确“降杠杆”的态度,维持市场“紧平衡”的流动性水平,市场资金成本出现较为明显的上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信用风险不可忽视,特别是在目前信用利差仍处于历史偏低水平的情况下,维持对信用债短期较为谨慎的观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相对谨慎,控制组合久期在较低水平,主要持仓以评级AA+以上信用债为主,谨慎采取杠杆操作,同时,抓住利率债的波段交易机会,适当增加杠杆比例。股票方面,目前本基金股票仓位适中,未来如果市场有系统性下跌的机会,将加大建仓力度。整体看,对股市保持谨慎乐观,投资上严控风险,以绝对收益为目标。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着审慎性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策略为目的,适度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股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基金总资产或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文件

2、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本报告期内按照规定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