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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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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7-01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除李海泉董事外的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小于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李海泉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应由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陆红星先生、余津勃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的意见:股份公司2017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红星

注册资本:178,165.42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施工(承包)、设计等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2号

与股份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 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家兴

注册资本:10,200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化工工程,房屋建筑安装工程等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街

与股份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 名称: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健

注册资本:8213.78万元

经营范围:岩土工程、大型设备的吊装运输等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大庄村南

与股份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之全资子企业,主要从事化工、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安装、岩土工程及大型设备的吊装运输等业务。本公司下属工程公司因总承包业务需要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相关关联企业。该等业务分包基于建筑市场通用规则采取招投标方式,有关工程公司按照投标报价及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单位,关联方的中标价亦来自工程市场公开竞争性投标结果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及在价格方面给予关联企业优待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有着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股权在2008年发生变更后,与上述公司间的交易被界定为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和良好的信誉,股份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工程总分包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扩大主营业务,减少公司的人员、机构及管理成本,增加公司工程承接数量。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是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投标确定的交易对象,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招标定价等违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7-017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报告

本公司,除李海泉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121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23,30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695,1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62,643,288.36元。上述资金已于2009年12月30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278.93万元,明细情况见下表: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按照《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了以下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各账户及存款余额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前门大街支行存款4,653.26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存款5,625.67万元。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述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302.89万元。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拟将变更用途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已完成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未指明用途的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孳生利息(减手续费支出),共计316,321.88万元,以及自2015年10月1日起到实际变更用途日止孳生的利息,全部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15年已变更309,927.08万元。由于6,526.03万元定期存款未到期,2015年末暂未完成全部变更。2016年6,526.03万元存款到期,本息已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17-01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 中国化学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股东大会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2016年履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8、11、12披露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

议案7、8、9、10披露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

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了出示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股票账户卡外,另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 (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7年 5月 18日)。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 15日至5月18日 (工作日)上午 9: 00-11:30 及下午1:00到4: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2号 中国化学大厦706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联系方式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 2 号 中国化学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765655

联系人: 张大伦

传真:010-59765659

邮政编码:100007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中国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