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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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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5版)

2、因本公司董事长李水荣担任逸盛石化的董事,故本公司与逸盛石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定价原则: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定价方法: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

定价依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1

供方:热电公司

需方:中金石化

交易内容:中金石化委托热电公司加工水煤浆;

加工成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注:当锅炉水煤浆和焦气化水煤浆合计供应量超过30万吨时,超出部分的锅炉水煤浆单价(含税)调整为87元/吨,焦气化水煤浆单价(含税)调整为91元/吨。

结算方式:加工费用月结,全额电汇的形式结清;

拟交易日期: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

本关联交易尚需公司拟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尚未签署合同。

2、关联交易2

供方:热电公司

需方:逸盛石化

交易内容:由热电公司按合同规定选用原煤,加工成水煤浆后销售给逸盛石化;

加工成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结算方式:煤炭预付款按照付款当日网上均价以电汇方式支付,实际结算价格不高于付款日14天后的网上秦皇岛动力煤5800大卡均价加15元,实际结算价格与预付款的差价以电汇的形式多退少补,其余部分当完成交货后,按实际情况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以6个月以内的承兑汇票形式结清。其中:海运费参照秦皇岛煤炭网网上报价,以支付预付款当天的均价为准;港杂费及装卸费为35元/吨;加工费及浆运费为85元/吨。

拟交易日期: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

本关联交易尚需公司拟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尚未签署合同。

3、关联交易3

委托方:中金石化

代理方:进出口公司

交易内容:中金石化委托进出口公司与其指定供应商签订燃料油或石脑油进口合同,在中金石化如期、按约取得货物后,支付进出口公司代理费,代理费为对外付汇总额的0.2%,代理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总代理费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交易尚未开展,合同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热电公司开展水煤浆生产和加工业务,是充分利用该公司现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技术优势,在现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的基础上,拓展煤加工业务,此举可以为公司获取更多的经营利润,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之所以继续与中金石化和逸盛石化交易,是基于该等公司所处地域近邻热电公司,且前期交易安全、顺畅。这一持续选择有利于降低水煤浆的运输成本和途中损耗,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交易的稳定和持续。

进出口公司开展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业务,是充分利用该公司现有的该等物品的进口资质和额度,不但可以扩大进口业务规模,更重要的是能为进出口公司在银行的贸易融资创造有利条件。之所以选择中金石化为交易对象之一,是基于该公司有燃料油或石脑油的需求,又与本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因此,这一选择有利于控制进口业务风险,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交易的稳定和持续。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导向,以平等公允为基础认定,所商定的价格体现了互利互惠和合作共赢,且与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同时,在交易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等方面均遵循了行业惯例。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此外,上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1.23亿元,其中:批发业22.77亿元、房地产业14.09亿元,二者合计占主营业务总收入的89.4%。所以,公司的收入来源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进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临2017-01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东海路20号戚家山宾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

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08)、《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09)。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寄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子俊

电话:(0574)86221609

传真:(0574)86221320

电子邮箱:tangzj@nug.com.cn

通讯地址: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邮编:315803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