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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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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7-019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4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 日—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4月 2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月 20日下午 15:00至 2017年 4月21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陈先保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8,974,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88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人,代表股份15,490,3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5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85,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6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85,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68%。

(2)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29,016,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32,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39%;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29,016,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32,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39%;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29,016,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32,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39%;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29,016,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32,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39%;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同意329,014,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2%;反对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29,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9%;反对4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0%;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29,014,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2%;反对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29,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9%;反对4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0%;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29,016,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32,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3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0%;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329,014,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2%;反对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29,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9%;反对4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90%;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17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29,016,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32,4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39%;反对3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0%;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329,01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5%;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530,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43%;反对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6%;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28,576,2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0%;反对480,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59%;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091,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950%;反对480,0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819%;弃权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陈先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8,976,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3%;

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达标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陈先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陈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8,976,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3%;

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达标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陈冬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8,976,2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3%;

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达标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陈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8,976,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3%;

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达标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陈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选举:

(5)选举喻荣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8,976,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3%;

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达标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喻荣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选举周学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8,976,2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3%;

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达标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周学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徐景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8,976,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3%;

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达标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徐景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各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了受聘任职报告,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独立性和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陈述。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选举的议案》;

(1)选举宋玉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8,976,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3%;

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达标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宋玉环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张婷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8,976,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91,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33%;

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达标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张婷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各位监事在股东大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向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了受聘任职报告,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独立性和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了陈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夏慧君律师、骆沙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7-020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并于2017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选举陈先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组建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内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陈先保先生、陈冬梅女士、徐景明先生,陈先保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周学民先生、喻荣虎先生、陈冬梅女士,周学民先生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徐景明先生、喻荣虎先生、陈冬梅女士,徐景明先生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喻荣虎先生、周学民先生、陈冬梅女士,喻荣虎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先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梁勇先生、陈俊先生、陈昌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小璐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陈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4、传真号码:0551-62586500-62227040

5、办公邮箱:chenj@qiaqiafood.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姚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姚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4、传真号码:0551-62586500-62227040

5、办公邮箱:yaow@qiaqiafood.com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龙元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梁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4月生,清华大学MBA。1996年7月-2001年6月任贵航集团飞机设计所工程师、团委书记;2002年2月-2007年8月任北京度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07年9月-2015年5月任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5月起任职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总监。截止公告日,梁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昌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生,大学学历,厦门大学EMBA。2002-2015年任公司产品主管、产品经理、市场总监、采购总监;2015年至今任公司国葵事业部总经理。截止公告日,陈昌军先生通过新疆华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9万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昌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小璐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4月生,大学学历,MBA在读,会计师。2012年4 月-2015年12月任公司供应链总部财务经理、国葵事业部财务经理;2016年起任职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监。截止公告日,李小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小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自2012年3月起就职于公司投资部,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姚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姚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龙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7月—2008年12月任职安徽正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自2009年2月入职公司。龙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先保先生、陈冬梅女士、陈奇女士、陈俊先生、喻荣虎先生、周学民先生、徐景明先生的简历:详见2017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其附件。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7-021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宋玉环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宋玉环女士简历详见2017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告》及其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7-022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西藏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洽洽”,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公司持有西藏洽洽100%的股权。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实施本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藏洽洽食品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预包装产品

股权情况: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西藏具有区域发展优势,在西藏成立控股销售子公司,并充分利用当地的区域资源及税收政策,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子公司设立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长期以来对子公司已经形成了有效的管理模式,公司将强化管理力度,保证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