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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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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奋达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奋达科技拟向文忠泽、张敬明、董小林、深圳市富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众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诚达”)100.00%的股权。根据与富诚达股东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奋达科技向富诚达全体股东发行股份165,970,515股和支付现金868,500,011.85元的方式购买富诚达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1,000万元(以上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1,246,652,600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412,623,115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如不考虑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文忠泽持有奋达科技的股份比例将由0%增至4.9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富众达持有奋达科技的股份比例将由0%增至0.40%,文忠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奋达科技的股份比例将增至5.34%,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文忠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肖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44.54%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肖奋先生将持有上市公司39.30%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廿一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17年5月8日14:0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702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详见2017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刊登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肖奋(持股比例44.54%)提交的《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详见附件1)。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东肖奋提交的临时提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肖奋提交的《关于公司与富诚达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富诚达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不变。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8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时间(2017年5月7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大楼7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或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7年4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除第15项、第16项议案的其他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

(3)上述第2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4)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如下: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在5月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

联系人:周桂清、罗晓斌

电话:0755-27353923

传真:0755-27353777-8011

电子邮箱:fdkj@fenda.com

邮编:51810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肖奋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廿二日

附件1:

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提议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富诚达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富诚达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等四个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1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提议。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肖奋

2017年4月21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1,投票简称:奋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7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