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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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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7-03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至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锦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对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215,264,8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6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6,410,8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79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48,854,0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67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054,0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413%;反对97,210,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15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104,0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东方锆业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