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向志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春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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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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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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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48.55%,主要因本期公司新增了信用期内销售款;
2、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67.07%,主要因本期公司缴纳了上期提取的税费;
3、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18.64%,主要因本期公司借款增加。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利润本期较上期大幅减少,主要因本期材料成本上涨导致公司产品毛利下降所致;
2、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223.80%,主要为母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3、利润总额本期较上期减少190.94%,主要因本期公司营业利润下降;
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339.61%,主要因本期子公司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5、净利润本期较上期减少140.93%,主要因本期公司营业利润下降。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24,687,350.39元,主要因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购买原材料现金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21,071,151.65 元,主要因本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出现金同比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26,724,502.27元,主要因本期公司借款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重庆农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合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各51%股权作价1130万元转让给关联方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011)。截至报告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股权转让首付款400万元,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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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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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 向志鹏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7-014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14:3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15:00 至2017年4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办公楼 三楼东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385,127,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18,803,318股的27.144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370,186,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94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125,9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38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步照、张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7-015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