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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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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建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树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树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与期初会计报表项目增加变得30%以上的原因分析:

(2)本报告期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3)本报告期现金流量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进展情况

经2016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1月9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下称“珠峰锌业”)、广东中钜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中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珠峰锌业10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出售给广东中钜。标的股权项下的资产为珠峰锌业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以及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机器及电子设备设施、办公设备设施等。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截至2016年9月30日财务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标的股权项下的资产范围,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此次珠峰锌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0,846,247元。对价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珠峰锌业已于2017年2月8日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计2017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20%-160%。主要系子公司塔中矿业与去年同期相比,产量增加,且市场价格上升所致。

公司名称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建荣

日期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7-28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1日,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关于其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工作完成的通知,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塔城国际已将其持有的4,000万股西藏珠峰A股股票划入“新疆塔城-中德证券-17塔城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并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塔城EB”,债券代码为“137025”)募集资金10亿元。

17塔城EB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换股期限为自本次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债券摘牌日前1个交易日止。换股期内,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有的债券交换为西藏珠峰A股股票。

关于塔城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

公司代码:600338 公司简称:西藏珠峰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