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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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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2月2日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于2016年12月5日表决通过了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议案,内容包括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收益分配原则等条款以及相应修订《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2016年12月5日起生效,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依据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1月4日终止上市。自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原《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鸿阳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调整为不定期,对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收益分配原则等予以调整,同时基金更名为“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编制期间说明: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原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的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月3日止,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7年1月4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转型后:

转型前: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 主要财务指标(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由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生效日期为2017年1月4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由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生效日期为2017年1月4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本基金由“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日期为2017年1月4日,转型前后基金经理均为段鹏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一季度,A股市场呈现小幅、盘升趋势。上证指数涨幅3.83%、沪深300涨幅4.41%、深成指涨幅2.47%、中小板指数涨幅4.22%、创业板指数跌幅2.79%。整体上看,中小板、创业板在一季度落后于主板。

本基金属大消费领域投资基金,按照基金契约与法规规定,在本报告期内,重点投资行业限定于以医疗健康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消费电子、食品、纺织服务等行业为代表的大消费领域,并基于行业的发展前景分析,投资了部分环保行业、军工行业企业。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数据保持平稳,从PMI数据看,1季度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均值为54.6,制造业PMI均值为51.6,均高于2016年4季度。3月份的制造业PMI为51.8,连续8个月维持在扩张区间,且均高于2013年以来历史同期水平。分项中生产指数为54.2,连续维持在扩张区间,创下32个月以来新高,制造业生产延续扩张。从高频数据看,3月电厂耗煤量同比增幅扩大至18.4%,较1-2月扩大2.2个百分点。综合看,1季度经济环比增长动力依然强劲,预计1季度GDP增速维持在6.8%左右。

从行业数据来看,17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80 万亿元,同比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其中,限额以上企业消费品零售额2.47 万亿元,同比增长6.8%。从环比看,1-2 月份社销总额增速比2016 年12 月下降1.4 个百分点。1-2 月,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2.32 万亿元,同比增长6.8% 。社消增速低于预期。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 “消费升级”是大消费领域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的投资主线,到2025年我国的居民消费率将从目前的45%上升到60%。从中、短期来看,投资的重点在于:高端化、国产化以及高科技商业业进程较快的领域,诸如:3D面部识别、智能驾驶、新能源汽车等。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转型后(2017年1月4日-2017年3月31日):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5%。

转型前(2017年1月1日-2017年1月3日):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转型后: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转型前: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转型后:

单位:份

转型前:

本基金转型前为封闭式基金,份额为2,000,000,000.00份,无基金份额变动。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后)

单位:份

注:本基金由封闭式转为开放式,折算前基金管理人持有份额为5,000,000.00份,折算基准日折算比例为0.993916887,折算后基金管理人持有份额为4,969,584.44份。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3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转型前)

单位:份

7.4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转型前)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鸿阳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中国证监会准予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原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