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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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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14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林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高允斌先生代为表决),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3,815,063.8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19,663,036.0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9,309,838.47元,减去已分配2015年度现金红利160,0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863,461,866.33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3元(含税),共计派发146,4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结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6年度公司与连云港兴和泡沫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荷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西藏鸥美家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普罗米司(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分别为:262.10万元、0.65万元、1,601.10万元、3.96万元、0.623万元。

公司与上述五家公司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情况、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徐新建先生自行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融资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十四、会议听取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15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5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军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公司与连云港兴和泡沫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荷纸业包装有限公司、西藏鸥美家卫浴用品有限公司、江苏赫尔斯镀膜技术有限公司、普罗米司(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情况、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16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20,583,994.70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已收回的利息),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资及置换的情况

公司2016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1号)。

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6.5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时公告2016—024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400,000,000.00元。

公司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股权并增资收购深圳市鹏桑普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30%股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70,644,000.00元。该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于2013年10月29日发布《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3——035号)。

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8月15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受让全资子公司上海好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好景”)持有的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滤康”)100%股权,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00万元缴纳其注册资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江苏水滤康净水有限公司股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临时公告2014——034号)。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超募资金52,505,907.55元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追加投入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年5月23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营销网络门店装修项目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1418万元,对洛阳展厅、上海城市热水银行展厅、太原展厅、西安天朗展厅、太阳雨振兴时代广场展厅等门店进行装修(临2016-025)。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投入超募资金157,329,907.55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4月10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由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详见2013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13-008《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4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1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公司“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详见2014年1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2014-005)。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18个月,因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详见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5-014)。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由于之前行业环境发生变化,为减少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该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随着多元化战略的清晰与推进,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暂不考虑继续推进该项目,且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募投项目。详见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015-014)。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由于太阳能行业环境发生变化,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即使原募投项目能够建设实施,也将无法达到最初预期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新业务的拓展,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和“高效反渗透净水机项目”。详见2015年7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现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14年1月25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 “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建设期为24个月。由于太阳能行业环境发生变化,行业整体下滑,产能过剩,短期内太阳能热水器难以有大规模增长,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需要,为避免产能扩张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之前谨慎的放缓了项目的建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即使原募投项目能够建设实施,也将无法达到最初预期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新业务的拓展,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变更为“南方基地热能项目-空气能子项目”。详见2015年7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追加募投项目投资的公告》(临时公告2015——032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7-017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管理现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平衡资金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公司拟重新规划暂时闲置资金的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现状

(一)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7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5亿元。

(二)闲置自有资金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余额为13.5亿。

二、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

公司拟授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1、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或国债等保本型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国债除外);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使用;

(3)不得质押。

上述现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自有资金

公司拟授权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在不超过上述总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

1、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保障类理财产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用于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保障型理财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2、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银行委托贷款、基金产品及其他。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用于投资信托、资管计划、基金及其他产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证券投资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用于证券投资,无固定期限,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一年之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风险控制

(一)由投资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以及投资产品安全性、流动性、发行主体相关承诺、预测收益率等,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并提出投资方案。

(二)投资方案经投资总监、财务总监确认后,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公司审计督查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

五、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公告编号:2017-018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6日13点30 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6日

至2017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7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24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