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上接90版)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27 ”,投票简称:“富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6(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2月1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0元。截至2009年12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27,670.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34,972,329.39元。
截至2009年 12月23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华德验字[2009]1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合计减少的金额为710,312,971.79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599,393,076.85元:(1)以前年度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为589,472,307.41元,其中:公司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45,325,123.4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544,147,183.98元;(2)本年度使用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9,920,769.44元。
2、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于2014年将上述募集项目的节余资金以及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金额为110,897,751.78元。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各年支出的银行结算手续费合计为22,143.16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累计净额为32,823,689.75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7,505,190.5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21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和“常熟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家饰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富安娜”),为了更好的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10年1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2月5日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富安娜营销和常熟富安娜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支行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国内市场连销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富安娜营销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在各地新设子公司或向各地的销售公司增资,来具体实施该项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资。追加投资后,富安娜营销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已向其全资子公司富安娜(上海)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安娜公司”)增资4,000万元,用于实施“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增资后,公司及上海富安娜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平凉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加便捷地开展财务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2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新开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注销开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29329200272179)前将该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转存入该新开具的账户。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季度对公司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公司承诺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转入协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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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2,244,140.6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体系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和“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无预计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 “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823.24万元,结余(包含利息收入)的金额11,089.78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根据2014年0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已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14年11月07日止,本公司已将“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2,717.05万元, “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3,784.42万元和“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4,527.10万元,合计11,089.78万元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人民币8,734.93元,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账转出。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377,011,329.39元。
根据2011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平安证券公司保荐人等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并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7,6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9,2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同意使用不超过7,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平安证券公司保荐人等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减少“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投资6,880万元,全部用于追加投资“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根据2014年0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已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和“常熟富安娜公司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已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人民币8,734.93元,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账转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龙华家纺基地综合楼项目”仍按照调整后的投资进行。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1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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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原承诺投资项目“国内市场连锁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龙华家纺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以及“常熟富安娜家纺生产基地三期建设项目”的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720.00万元,9,200万元,合计金额为12,920.00万元。由于上述资金由于无法区分承诺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资金以及超募资金使用,所以项目列示的内容全部并入承诺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