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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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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本基金投资于低碳科技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缴纳的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6年3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 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3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基金及指数增强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临近交易日虽然存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季度,全球经济同步温和好转,制造业PMI继续上行,通胀预期回升,PPI维持高位。货币政策方面,央行多次表态货币政策转向中性,房地产价格调控、金融去杠杆和维稳汇率是货币政策的主基调,央行于春节前后陆续上调公开市场和定向操作的利率,资金面中性并呈现阶段性偏紧,再加上银行的MPA考核等因素,市场的回购利率水平有所走高。海外方面,美联储于3月进行了加息,市场对美联储今年加息预期提升至3次,欧洲经济好转,欧央行并没有实施进一步宽松政策。

2017年1季度,上证综指、上证50、沪深300分别上涨3.8%、3.2%、4.4%;中小板上涨4.2%、创业板下跌2.8%。股票市场呈现结构性行情,具有涨价预期的家电、食品饮料、煤炭行业等涨幅较大,分别上涨13.3%、9.1%、7.3%;计算机、纺织服装、农林牧渔仍处于下跌态势,分别下跌5.6%、4.3%、4.2%。

本季度,本基金基于对市场整体情绪的判断,保持较高仓位,以期通过对低碳经济领域中具备长期成长性的行业及公司的深入研究,把握未来的长期成长机会。重点配置在新能源汽车、高端军事装备、集成电路、消费金融等相关领域;行业配置方面,重点配置在机械设备、计算机、通信、汽车等行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看好锂电池模组上游零部件、充电站运营、驱动电机零部件等细分子领域。

展望2季度宏观基本面,国内经济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但经济增长惯性仍在,预计经济平稳运行,各项数据不会出现明显下滑。短期来看,PPI和房价对CPI传导的压力不大,暂时看不到通胀上行的基础。为配合金融去杠杆,货币政策仍呈现中性并阶段性资金面紧张的格局,央行不会全面收紧,预计仍将在公开市场和定向操作上调利率引导金融去杠杆。监管层加强对银行理财和资管业务的监管和约束,预计广义基金规模的增速将继续放缓。美联储1季度加息后,美债收益率企稳并有所下行,国内流动性的外部压力阶段性缓解。

1季度的市场走势仍是2016年下半年风格转换后的延续,周期股及消费股表现强势。进入2季度,周期股需要面对PPI高位回落的预期压力,消费股的估值也已经有所提升,市场进入胶着状态的概率较高。考虑到政府对雄安新区定位的因素,市场的风险偏好在逐渐提升,优质成长股的吸引力在逐步提升。

对于行业走势,我们最为看好新能源汽车和军工领域的投资机会。同时,我们也积极布局半导体、消费金融、大数据等具备长期成长性的相关领域。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1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股票代码:300033)于2016年11月26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2016]1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公司开发运营的资产管理系统,包含子账户开立、提供委托交易、存储、查询等多种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功能。公司明知其客户经营方式,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客户销售该系统,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收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公司违法所得2,176,997.22元,并处以6,530,991.66元罚款;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同花顺公司已于2015年8月14日全部停止公司资产管理软件的销售和运行。截止目前,公司其他所有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且该公司在金融投资领域布局完善、技术领先。公司积极布局机构业务、基金代销、券商导流、互联网投顾、投资机器人等,扩张大宗商品贵金属、余额宝、债券等新业务,本公司投研人员看好公司未来成长及投资价值。

本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同花顺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