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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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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2日正式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25次,为量化投资基金因执行投资策略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一季度国内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物价相对平稳。从经济数据来看,受基建拉动及地产投资好于预期影响,2017年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保持8.9%的高位,工业企业利润持续好转,工业增加值保持增长。1、2月份银行信贷合计仍高于3万亿,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企业融资需求有所上升。一季度月度PMI连续上升,受外贸产业链修复和景气度外溢等因素影响,制造业景气度已从大企业向小企业逐渐过渡,设备投资周期和政治周期助推企业信心修复。从物价角度来看,1、2月份PPI连续创出新高,CPI保持平稳,PPI向CPI传导缓慢,主要由于食品价格对CPI有明显的下压作用,但CPI中非食品项目环比持续上涨值得关注。一季度资金面整体中性偏紧,春节前后央行分别上调了公开市场及SLF、MLF的利率,使得市场对年内货币市场的预期更加谨慎。从海外因素来看,美联储3月份加息略超出市场预期,虽然“特朗普效应”不达预期,但美国消费者信心、ISM(美国供应管理协会指数)等微观指标仍持续向好。欧洲经济也在修复过程中。整体来说全球经济在复苏路程中辗转,货币政策由宽松逐渐转向中性。

一季度国内债券市场仍在调整过程中,资金面持续收紧,信用利差和期限利差仍处于较低位置。商业银行大额存单发行和存量规模都创出新高,银行负债成本仍处于高位,MPA考核对表外资产和委外投资没有明显的影响,整个债券市场的结构性问题并没有明显改善。

一季度本基金继续保持了轻杠杆短久期的策略。我们在具体操作中更注重信用风险的把控,以及券种的选择,持仓保持高流动性,高配货币市场工具,整体仓位处于防御状态。一季度权益市场小幅上行,结构性行情明显。一季度本基金保持了不超过10个点的股票仓位。

展望2017年二季度,经济阶段性企稳,企业利润回升大概率持续,商品市场可能保持高位震荡。人民币汇率企稳,房地产投资受到限制,国内货币市场价格短期无法回落。CPI低位PPI高位的格局可能还将持续,对朱格拉投资周期和政治周期的期待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市场风险偏好,权益市场可能会迎来一个较好的时间窗口。债券市场仍可能受金融监管不断出台政策的影响,不排除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性。

本基金将坚持平衡收益与风险的原则,未来一个季度保持组合流动性,特别重视信用风险的防范,在此基础上择机把握大类资产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0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120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16年6月29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国泰君安证券)》([2016]31号),对国泰君安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履职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6年8月12日,全国股转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约见谈话并提交书面承诺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228号),对国泰君安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约见谈话并提交书面承诺函的监管措施。

2016年8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告,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首发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在首发项目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

2016年12月27日,国泰君安公告其收到《关于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事先告知书》(机构部函[2016]3280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国泰君安在公告中陈述了《事先告知书》的内容。

本基金投资15国君G1(136047)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15国君G1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