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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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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大华鑫安A

平安大华鑫安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一季度,打新策略获得了不错的收益,新股上市基本都能获得一个不错的涨幅;并且一季度市场上行,底仓也获得了可喜的收益,整体来看一季度成绩喜人。展望二季度,在雄安新区改革的提振下,有望点燃整体市场情绪,市场下行可能不大,底仓应仍能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新股依然可以获得一个较为可观的收益。本基金的运作,主要运用量化多因子模型,精选低估值具有安全边际和成长价值的蓝筹和白马个股,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比例、波动特性、行业发展的空间纳入研究范畴,在货币政策不断收紧的预期下,力争把握市场的结构性的行情,构建具备稳健增长潜力的投资组合。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3月30日,本基金A份额净值为1.016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16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56%。本基金C份额净值为1.012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12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1%,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5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情况。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无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一、根据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月5的公告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公司因排放口外排的废水中总磷、总氮浓度超过了公司持有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中规定的排放量,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关于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的规定。中山市环保局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公司罚款人民币十四万元。本基金作出以下说明:

1、依顿电子目前的PCB产品结构优化进展迅速,中高端布局已经形成,在最近会计年度的汽车PCB、高端消费类及通讯类PCB等高阶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公司作为大陆少数几家苹果PCB供应商之一,受益于苹果创新周期带,公司需求赢来加速成长机遇,并将收益于大量新技术导入所带来的对公司拓展新业务的空间和潜在增量;同时随着汽车电子市场在ADAS和新能源车的双重驱动下,公司的PCB业务迎来加速成长期,汽车PCB的成长趋势非常明确;基于对公司本省PCB业务及行业发展的景气度的判断,预计公司还将被资本市场继续看好。

2、依顿电子收到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是中山市环保局针对2016年5月26日监测情况出具的。该公司目前已按内部管理规定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其后在环保部门数次检查中废水排放均达标,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声明称,后续将持续加强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环保的控制与监督,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该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4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