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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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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04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赵国栋先生的通知,赵国栋先生计划自2017年5月3日起6个月内(2017 年5月3日至2017年11月3日)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赵国栋先生。截至本公告日,赵国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融通众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040,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34%。

二、增持计划及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赵国栋先生将根据自身安排自2017年5月3日起6个月内(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11月3日)以自身名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不少于3亿元增持公司股份或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份的2%(即增持金额超过3亿元或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均视同完成增持计划)。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于赵国栋先生自有或自筹。除前述内容外,赵国栋先生就未来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三、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赵国栋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赵国栋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赵国栋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