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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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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6月10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 其他指标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前两月社融数据超预期,国内经济近期仍有望维持较高的景气度。但随着地产行业的下滑,二季度往后看宏观层面会出现较大的下行压力。金融环境方面,因为美元加息、金融控杠杆等原因,市场流动性在短期内难有明显改善。预计在三季度或更晚,货币政策可能重回宽松,大类资产方面,中长期利率有望率先逐步回落,弱周期的个股也可能面临较好的投资机会。特别是近年来估值逐步调整到位的,并有较强内生性增长的股票。

具体操作层面,我们在一季度逐步减少了周期股的配置,同时逐步精选了一些成长股。考虑到市场整体上升空间较为有限,我们适当降低了组合的仓位。今年主题投资可能较为活跃,外需改善、一带一路、国企改革等主题都有望在短期内获得较大的超额收益。我们积极围绕主题进行布局,对于突发性的主题行情,我们也适当参与了右侧机会。

展望二季度,我们将考虑进一步降低组合中周期股的仓位,提高成长股的比例。在个股选择上,我们将采取相对估值与绝对估值相结合的方式,精选业绩增长与估值相匹配的个股,以增强组合权益投资的收益风险比,力争给持有人贡献持续稳健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59%,同期上证综指上涨3.83%,深证成指上涨2.47%,沪深300指数上涨4.4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青海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以下简称“青海证监局”)于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内部控制、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近日,公司收到了青海证监局《关于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储不规范

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3月15日期间,公司合计将募集资金17,091.71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至公司钾肥分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806041529022140977),用于“钾肥挖潜扩能”募投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情况

201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年9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就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公司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未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和《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十条规定。

针对青海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公司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青海监管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完成整改,并向广大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 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4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