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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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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98 公司简称:九州通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宝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明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晓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1.31%和32.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西药、中成药核心业务以及医院纯销、医疗器械以及消费品等战略业务快速增长所致。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医药工业较上年同期增长52.68%,主要是湖北金贵中药饮片公司和九州通集团安国中药公司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以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甘肃九州天润中药产业有限公司销售所致。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食品、保健品及化妆品等较上年同期增长58.64%,主要是公司消费品事业部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锁事项

2017年3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州通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14年向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89,100,815 股新股,该新增股份于2014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根据上述股东做出的限售承诺及相关规定,以上股东所持公司的189,100,815股股份将于2017年3月14日起解除限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5)。截至2017年3月14日,该部分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6年11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九州通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7日起连续停牌。(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16)

2016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九州通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仍在论证及完善过程中,公司将在方案确定后尽快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17)

2016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审批签订<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19、120、122~126)

2017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90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0)

2017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90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3)

2017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扬启航二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九州通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案,并披露了《九州通关于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7、018)。此外,公司披露了《九州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和《关于九州通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等公告,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核查和落实,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司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已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7、019)

(三)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2017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九州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州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九州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期)的议案》和《关于九州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7年4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九州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等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25、026、028)

2017年4月6日至4月16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通过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ztey.com)在内部公示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包括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10 天。

(四)公司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货币补偿事项

2017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武汉市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武汉汉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因实施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27日作出阳政征决字[2016]第18号房屋征收决定,拟对九州通地块旧城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办理涉及本次房屋土地征收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附属物补偿、装饰装修补偿和设施设备搬迁补偿相关事宜,补偿总金额约为5.28亿元(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25、027)。目前,公司已与征收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及征收实施单位武汉汉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汉阳区企事业单位房屋征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货币补偿协议书》(JZT001号、JZT002号),依据该协议,公司已将被征收房屋的全部房屋两证原件等相关文件、资料以及搬迁腾空后的被征收房屋交付给征收方,被征收房屋及土地所有权的注销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五)公司投资建设武汉市社会福利综合大楼B座PPP项目事项

2017年2月23日,公司联合上海人寿堂国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武汉市民政局签署了《武汉市社会福利综合大楼B座PPP项目投资协议》,双方合作进行武汉市社会福利综合大楼B座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装修改造)和运营。该项目预计总建设(装修改造)成本约1.23亿元人民币,计划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前建成使用。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计划建设期(装修改造)1年,运营期24年。截止目前,该项目在正常推进之中。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宝林

日期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