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6版)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签订互保协议,将有效提高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融资能力,为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时已全部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签订互保协议,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2017年信用互保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公告编号:2017-02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百睿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天津大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深圳中亿城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生关联交易,涉及自关联方接受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方租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2017 年度交易总额约4,314.37万元,2016年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1,022.17万元。
1、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董事会在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于波先生、赵权先生、戴美欧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17年1月1日至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60.36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1%。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百睿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颖波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号3号楼2401A
主营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营销策划;公关策划;企业策划;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工艺品、文具用品、日用品、电子产品、化妆品、珠宝首饰、体育用品、家用电器、花卉(不含芦荟)、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百睿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6,216.15万元、净资产1,136.25万元、营业收入6,950.39万元、净利润684.20万元。
百睿臣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喻?冰
注册资本:21,489.4683万
注册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嘉陵国际大厦17层
主营业务:计算机网络开发;软件、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计算机通信业务、系统集成及设备租赁;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电子商务开发及运营业务;教育培训业务;信息咨询和服务;IDC(数据中心)运营;行业解决方案的研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电话信息服务);有偿提供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药品、医疗卫生等前置审批信息服务外)、电子公告(仅限科技知识和休闲娱乐信息)。
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72,452.88万元、净资产347,766.10万元、营业收入28,252.88万元、净利润3,019.05万元。
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3、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锦河
注册资本:40,7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华苑产业区物华道2号A座336室
主营业务:建筑设计;图文制作;建筑业;工程项目咨询与管理;批发和零售业。(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按规定执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27,981.71万元、净资产44,751.94万元、营业收入159,743.67万元、净利润3,553.77万元。
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4、天津市大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峰
注册资本:3,7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东区天山路与盘山道交口桥园公园内办公房A-10
主营业务: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工程、建筑工程、消防设备安装、防腐保温工程、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批发兼零售: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市大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6,161.75万元、净资产5,261.80万元、营业收入5,760.42万元、净利润47.77万元。
天津市大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5、天津市大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兴建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东区红星路东大通时尚花园内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机械设备维修;停车场管理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市大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74.70万元、净资产412.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06.3万元、净利润100.7万元。
天津市大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6、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荆燕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星标家园5号楼2层201室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日用杂货、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家庭劳务服务;汽车装饰;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维修;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280.94万元、净资产2,131.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703.65万元、净利润677.34万元。
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7、天津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冰清
注册资本:45,013.701,85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夹层1室
主营业务:自有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北京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总面积为38136平方米)。(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天津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33,807.17万元、净资产181,411.5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630.68万元、净利润552.67万元。
天津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下全资孙公司。
8、深圳中亿城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人:严谨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营业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深圳中亿城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77,313.49万元、净资产176,992.20万元、营业收入4,782.49万元、净利润4,723.24万元。
深圳中亿城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合营企业设立的有限合伙基金。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发生过程中签订有关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2017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17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公告编号:2017-02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向关联方借款预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为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充分资金保障,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2017年度拟申请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6%/年,借款用途用于满足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或补充流动资金需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关联方借款限额内办理具体审批及签约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向关联方申请借款交易授权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海航实业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向关联方借款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于波先生、赵权先生、戴美欧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1,357,974.08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18层A区
法定代表人:黄琪珺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
股权结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航实业100%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海航实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907,881.12万元,净资产为4,711,641.97万元。2016年1月—9月实现营业收入594,390.31万元,净利润24,757.19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航实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4,239,379.81万元,净资产14,162,353.27万元,营业收入1,166,866.80万元,净利润114,102.86万元。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海航实业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必要时可向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借款利率不超过6%/年,借款金额在总授权借款额度限额内可循环使用,借款用途用于满足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或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考市场利率确定借款利率,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为满足经营发展之需要时申请关联方短期资金有偿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筹措安排能力、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在为满足经营发展之需要时申请关联方短期资金有偿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筹措安排能力、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2)该项交易以参考市场利率确定借款利率,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3)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公告编号:2017-026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5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2016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书面核准文件。
201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延长至2017年5月27日。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请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18年5月27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公告编号:2017-027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2016年5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获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书面核准文件。
2016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6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延长至2017年5月27日。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期限延长一年至2018年5月27日。除延长授权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效期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公告编号:2017-028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蒙永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戴美欧先生辞去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蒙永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蒙永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此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4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提名黄琪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黄琪珺先生简历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黄琪珺先生简历
1977年出生,硕士学历,1999年加盟海航,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与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助理、执行副总裁、常务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首席执行官(D)。现任海航集团董事局董事,海航实业集团董事长。拟任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琪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7-02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5月16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9日下午3: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楼海航投资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3: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16年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议案5: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7: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8: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9:关于申请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关联方借款预计额度的议案;
议案12:《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13:《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14:《关于延长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16:《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17: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1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19: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9、10、11、14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8、9、14需特别决议。
三、议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9:3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08 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海航投资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层
联系电话:010-50960309
传真:010-50960300
邮编:100022
联系人:王艳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6
2、投票简称:海航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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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议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海航实业大厦16楼海航投资会议室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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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公告编号:2017-03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海航投资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 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理,重大项目投资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地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 关于公司财务及审计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有关业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政策、制度和规定,认真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依法公开披露财务信息;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 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和出售资产的交易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生内幕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4、 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6、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名单,并按规定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7、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㈡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此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㈢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会议将此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㈣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该报告将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16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www.cninfo.com.cn)。
㈤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会议将此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㈦审计通过《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了监事陈玉倩女士、徐露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陈玉倩女士、徐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玉倩女士和徐露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上述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玉倩女士和徐露先生仍将履行监事的职责。
公司对陈玉倩女士和徐露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推荐,陶琰先生、汪锐先生为公司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陶琰先生、汪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陶琰先生简历
1988年出生,历任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事业部财务管理中心税费经理;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稽核法务部稽核事务中心经理;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投后管理中心VP。现任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陶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汪锐先生简历
1976年出生,历任中国新华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职位管理室经理、人员引进室经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与员工关系中心经理;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资行政部副总经理;北京海航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资行政部总经理。现任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资行政部总经理。
汪锐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