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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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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耿养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竞价方式以109.9万元的价格,出售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2017年3月8日,公司与受让方北京至柔通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具体情况详见2017-007号及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若煤炭价格不发生较大幅度变化,预计到2017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净利润在一季度基础上将继续增加,且同比将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受煤炭价格同比大幅增长影响所致。

公司名称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耿养谋

日期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海博大酒店海景阁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含授权董事)15人,公司董事于福国、焦安山、王照虎和独立董事朱大旗、张一弛因其他公务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以书面方式委托公司董事关杰、耿养谋、张伟和独立董事汪昌云、穆林娟对本次会议所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决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耿养谋主持,审议了如下议案: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报告,并将此报告决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2、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报告。

3、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报告,并将此报告决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并将此议案决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并将此议案决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预案,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规定支付费用,并将此议案决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分项表决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与京能集团其控制企业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方董事阚兴回避表决,经表决,经表决,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2)公司与京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方董事阚兴、耿养谋、周晓东回避表决,经表决,经表决,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3)公司与首钢总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方董事耿云虹回避表决,经表决,经表决,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4)公司与中煤集团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方董事焦安山回避表决,经表决,经表决,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5)公司与五矿发展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方董事王照虎回避表决,经表决,经表决,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项。

经分项表决,通过此议案,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0、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1、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3、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在注册有效期(2017年至2018年)内,分批次择机发行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时以营业收入偿还本息,每期期限不超过270天,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总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3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增加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2016年至2020年贷款还款进度,分期增加昊华国际注册资本约6,930万美元,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16、关于为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化工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化工有限公司2亿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为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4亿元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发行债权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债权投资计划融资,融资规模为20至25亿元,期限不超过7年,利率为固定利率,募集资金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红庆梁煤矿项目建设,以及补充营运资金。

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认为该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同意自2016年5月1日起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0、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1、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9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11:30时在北京金泰海博大酒店七层海景阁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孔翔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此报告。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科学民主,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16年度的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承诺项目及用途使用完毕。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按规定合法、有效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四)本年度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6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收购行为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依规,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2016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行为均按照有关协议和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善,内控体系设计合理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充分有效的监督。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均认真执行该制度。公司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三、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昊华能源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5,548,932.20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54,910.07元。

2016年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为1,307,516,324.22元,完成2015年度股利分配和弥补本年度亏损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71,321,454.2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即: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预案。

五、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六、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七、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八、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九、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十、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十一、关于增加昊华能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十二、关于为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十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鑫达商贸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十四、关于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发行债权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十六、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 2017-010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做出说明,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规模进行合理预计,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公司与北京京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3、公司与首钢总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4、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5、公司与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二、公司与关联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公司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公司与京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3、公司与首钢总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公司与中煤集团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5、公司与五矿发展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法人代表为朱炎,注册资本为2,044,340万元,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 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阚兴,目前注册资本为192,210万元,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含收售);制造、加工水煤浆、燃料油、煤制品、火工品、铸件、金刚石纳米级超细粉及制品、精细化工制品、橡塑制品、机械制品、仪器仪表、建筑材料、木材制品、医疗器械、食品、饮料、鞋帽;销售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成品油;汽车维修;铁路托运;汽车货运;住宿;餐饮;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等。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北街,法定代表人李大维,注册资本755,55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蒸汽热水;加工、制造供热设备及附件;销售蒸汽热水;供热服务;热力管网、热力站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市政热力工程设计;热力管道和热机社而被的施工与安装;供热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供热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法定代表人朱炎,注册资本461,372.10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销售电力、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销售脱硫石膏。

北京京煤化工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房山区坨里镇水峪村,注册资本16,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销售爆破器材;制造、修理化工机械设备;普通货物运输(1、2、4、8类危险货物运输)。

北京矿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10号,注册资本16,056.48万元,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47号,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制造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制造、加工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加工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制造离心泵、渣浆泵、泥浆泵、风筒;销售氧、乙炔。一般经营项目:维修、租赁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安装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电弧焊技术培训;专业承包;建筑材料、钢材;销售、维修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登莱胡同4号,注册资本84,242.44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食品、饮料、医疗器械;餐饮服务;加工、销售煤炭、煤制品、燃料油;汽车维修;汽车货运。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轻工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橡胶制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炉具、饮食炊事机械、土畜产品、家具;仓储;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高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口业务;租赁机械设备、建筑设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健身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登莱胡同4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煤制品;煤炭运输;零售成品油(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下极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煤炭机械、重油、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民用建材、日用杂品、炉具、碳素、炊事机械、文体体育用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除汽车)。

首钢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注册资本为726,394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内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房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农、林、牧、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

中煤集团,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注册资本为1,550,006.3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的批发经营,煤炭出口业务。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股份”),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注册资本为1,325,866.34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矿开采、煤炭批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铁路、港口、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煤化工、煤焦化、煤层气、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的投资与管理;煤矿机械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勘察、建设施工、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等;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物业管理;焦炭制品的销售。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矿产”),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B座五层,注册资本:90,000万元,经营范围:零售煤炭;加工不锈钢制品(限分公司经营);承包境外矿产、冶金、机电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代理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转口贸易、易货贸易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金属材料、冶金炉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机电设备;信息咨询(中介除外);仓储服务。

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注册资本6.47亿元,主营业务为发电;热力产品,脱硫石膏、粉煤灰电力附属产品的销售;热力产品生产。

(下转127版)

公司代码:601101 公司简称:昊华能源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