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39 公司简称:益丰药房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3,891,074.20元,加上2016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44,247,469.95元,减去2016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9,295,961.24元后,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8,842,582.91元。

董事会拟以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2,694,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8,808,397.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公司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以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的连锁零售业务,子公司益丰医药作为公司内部集中采购平台,兼顾少量对外药品批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零售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广东七省共开设了1,535家连锁门店,向顾客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健康食品、个人护理用品、母婴食品用品等商品。

公司于2013年启动医药电商业务,建立并运营了B2C益丰网上药店官方商城,入驻天猫医药馆、京东商城等开设旗舰店构建了多平台体系。2016年,电商组织架构调整,成立了电商事业群,下设B2C、O2O、CRM、电商技术部等电商事业部,实施以O2O为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B2C+O2O”双轮驱动的电商战略。

(2)批发业务

公司的批发业务系益丰医药从供应商采购商品,然后向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第三方批发。公司对外批发,主要为公司代理品种分销,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

2、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医药零售市场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中康CMH的数据统计:2016年全国零售药店市场总规模(以终端零售价格计算)3,377亿元,较2015年增长9.2%,虽然,增速较2015年(9.8%)下降0.6个百分点,但仍然明显高于国内生产总值(GDP)6.7%的增速。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不断推进,在GDP持续增长、社会消费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驱动下,我国医药零售市场面临巨大的发展空间。

(2)国家医疗改革为医药零售企业的发展带来增量市场

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任务》提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2016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明确提出:“推动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推动企业充分竞争和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 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明确提出: “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随着“医药分开”的稳步推进,药品零售行业将迎来巨大的增量市场。

(3)零售药店医保定点放开,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明确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2015年12月,人社部发布《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面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的“两定”资格审查。医保定点资质的放开,有利于促进零售药店的公平竞争,公司在华东地区医保定点药店占比较低的现状逐步改善。

(4)区域聚焦战略和规模化效应带来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

公司长期坚持区域聚焦战略,兼顾市场广度的同时,讲究区域市场的精耕细作和门店的密集布点,突显区域竞争优势。同时,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老门店的内生增长和新开门店外延增长以及并购的稳步扩张,公司对上游厂商的议价能力不断提升,而公司整体管理成本不断摊薄,公司盈利能力因此逐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31.21%,较2015年的同比增速27.59%提升3.62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分别增长27.26%和27.04%。

(5)营运系统、商品力和专业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专业服务蓝海战略、商品精品战略和营运系统优化,不断提升员工服务专业化水平、商品精品化和差异化、营运管理系统化和智能化,实现管理增效和顾客满意度、回头率的持续提升。同时,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人才储备与员工培训机制建设,员工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化水平和人才梯队建设不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募集资金总额13.5亿元,为后续新店拓展、行业并购、医药电商等业务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情况

(1)医药行业发展迅速我国医药行业日益受到公众和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最近十年是中国医药行业飞速发展的十年,我国的疾病谱和用药规律正在向发达国家趋近,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国家加大医疗保障和医药创新投入,医药行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规模效益快速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我国包括政府卫生支出、社会卫生支出及个人卫生支出在内的卫生总费用由2010年的19,980.4亿元增至2015年的40,587.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5.2%。卫生总费用占我国GDP的比重也不断提升,从2010年的4.9%增长至2015年的6.0%。未来国内和国际市场对药品的需求继续增加以及医改等相关政策因素,将使得我国医药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使药品零售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机遇。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任务》提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2016年12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明确提出:“推动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推动企业充分竞争和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 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明确提出: “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随着“医药分开”的稳步推进,药品零售行业将迎来巨大的增量市场。

(3)医药零售市场规模持续扩张

在GDP增长、社会消费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驱动下,我国整个医药市场持续扩容,平稳较快发展,规模化进程稳步推进,医药零售销售稳步增长,重点企业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据中康CMH的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零售药店市场总规模3377亿元,较2015年增长9.2%,增速比2015年(9.8%)下降0.6个百分点,仍明显快于国内生产总值(GDP)6.7%的增速。(4)医药零售药店数量庞大,但分布不均衡,连锁化率和集中度仍然较低

根据21世纪药店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零售药店总数达到448,057家,连锁化率45.7%。药店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增速放缓,连锁化率逐年上升。总体而言,我国医药零售行业的连锁化率和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且分布极不均衡,农村区域,尤其西部贫困山区的药店少,而城镇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的药店较为密集。

我国历年零售连锁化率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行业,仅部分药品品种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整体来说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或季节性。但是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等特点,决定了医药零售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对于门店网络布局覆盖范围较广、连锁复制能力较强的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七省市内,中南华东区域竞争优势明显。根据《21世纪药店报》的数据显示,公司2014-2016年在中国连锁药店综合实力百强榜排名第五位;根据MDC数据统计,公司2014-2016年在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竞争力排行榜排名第五位。根据中康咨询和《第一药店》数据显示,公司获得2015-2016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运营力冠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营业规模和利润同向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361.91万元,同比增长31.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8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26%。

(2)根据“区域聚焦,稳健扩张”的发展战略,继续聚焦中南华东,积极拓展全国市场,稳步较快推进新开门店和行业并购,报告期内,成功通过并购切入广东省市场,门店网络布局不断完善,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净增门店470家,其中,新开门店310家(含新增加盟店23家),收购门店193家,关闭33家,到年末,公司门店总数1535家(含加盟店23家)。

(3)专业服务蓝海战略推进,专业服务能力提升。报告期内,通过全员利他心态、专业服务动作标准化训练、营销步骤的培训和KPI考核,员工专业化服务能力、公司品牌形象、顾客满意度和回头率逐步提升,确保了公司内生增长的长期驱动力,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将成为益丰领先于同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实施商品精品战略,推动商品力提升。报告期内,通过消费者调研,严格的全面疗效和质量评估,建立渠道可控、差异化的精品商品体系,一年来,通过商品精品战略推进,自有品牌和独家品牌建设日益完善,与品牌厂商的合作更加紧密,商品满足率、库存周转率、营销品种贡献率以及中药销售和多元化创新商品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了以中药饮片为主导品类的“恒修堂”自主品牌建设,重点加大中药饮片、中药养生品、滋补品专柜等产品的品种结构优化、品质等级提升、营销方式创新,加快了报告期内中药品类的同比增长速度。

(5)电商业务模式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电商事业群人员组织架构不断完善,电商各模块业务逐步走上正轨。PASS、微信公众号、微信商城、CRM小票促销、线上药师咨询、用药提醒等产品陆续上线试点,与杏仁医生、京东到家、百度外卖等第三方平台的合作逐步展开。通过益丰现有会员资源,发展自营电商;通过第三方引流,做大O2O业务;通过尝试开发纯互联网产品,打造移动化的业务平台;通过电商业务创新和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改变员工管理模式,提升员工专业服务和营运管理的智能化,实现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增长。

(6)信息系统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更上层楼。报告期内,公司以自主研发的IT队伍为基础,以与外部先进软件企业深度合作为抓手,通过技术与流程创新,改进完善已有ERP信息系统,合作开发新的智能软件系统,将ERP供应链、POS前台、BI智能分析平台实现互连互通,提高公司业务运作和管理的效率,如营销分配体系、加盟店系统、恒修堂诊所系统、资金管理系统、门店无线网、远程监控安防体系、以及BI数据系统,全面梳理益丰指标体系,建立以数据为支撑的指挥系统。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区域聚焦战略和门店布局,公司以长沙物流配送中心为基础,逐步在上海、江苏、江西、湖北等省市推进省级物流配送中心升级建设,如,公司在报告期内,正在江苏南京通过购置土地建设新的江苏物流中心,为公司进一步提升物流配送效率、满足区域市场快速扩张需求提供软硬件保障。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峰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海普陀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苏州市粤海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粤海公司)、武汉隆泰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隆泰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控股公司)、韶关市乡亲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乡亲公司)和荆州市广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广生堂公司)12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