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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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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帝百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百歌”)以2016年度盈余公积中的14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完成后帝百歌实收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240万元;同时拟引进新增投资者李志宏先生,李志宏先生出资人民币70万元对帝百歌进行增资,其中60万元认缴帝百歌新增的实收资本,其余的10万元计入帝百歌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扩股后,帝百歌实收资本将变更为300万元,公司和李志宏的投资比例分别为80%和20%。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帝百歌增资扩股后的投资主体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李志宏,投资比例分别为80%和20%。李志宏先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南宁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执行董事,珠海新盛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的监事,深圳市冠宸环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的监事。

(一)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44432Y

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油松第十工业区王子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进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低碳材料、各类新材料及环保产品的研发和销售,食品包装制品及其它新型包装制品的研发和销售;经营本企业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塑胶产品、食品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药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普通货运;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

(二)李志宏

身份证号:4304251968********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帝百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1970722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清泉路金博龙工业园D栋厂房第2层

法定代表人:韩红宾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11日

营业期限:200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塑胶制品、玻璃保护片的销售;环保技术开发(不含国家限制项目);服装、鞋类、箱包、收纳盒及其配件的批发、零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塑胶制品、玻璃保护片的生产;服装、鞋类、箱包、收纳盒及其配件的生产、加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帝百歌总资产7,136,637.11元,净资产7,015,139.07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03,353.05元,实现净利润-763,162.47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深审〔2017〕400号审计报告。

四、本次增资方式、资金来源及在增资前后股权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帝百歌拟以2016年度盈余公积中的14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完成后帝百歌实收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240万元;同时拟引进新增投资者李志宏先生,李志宏先生出资人民币70万元对帝百歌进行增资,其中60万元认缴帝百歌新增的实收资本,其余的10万元计入帝百歌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扩股后,帝百歌实收资本将变更为300万元,公司和李志宏的投资比例分别为80%和20%。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增资扩股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的目的

本次帝百歌增资扩股引入的投资者为公司资深员工,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此次引进新增投资者,帝百歌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可能使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面临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完善的人力资源培育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将由100%下降为80%,公司仍为帝百歌控股股东,其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扩股不影响公司对其实际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股权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管理效率,理顺上市公司业务架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现有股权架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主要是拟将公司原有包装业务相关的子公司的股权划转至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承接与管理。本次内部股权架构调整方案如下:

一、股权架构调整方案

为提升管理效率,理顺上市公司架构,公司拟实施内部重组,对股权架构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为了理顺上市公司股权架构,明晰公司各业务模块权责,重点体现公司在战略投资、资本运作、子公司监管等方面的职能,拟将公司原有包装业务相关的子公司的股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承接与管理,除公司总部人员外,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原则对人员进行安置。

二、股权架构调整涉及的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三、调整前后组织架构变化情况

调整前:■

调整后:■

四、其他

1、本次内部股权架构调整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公司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股权架构调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架构调整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细节的确定,相关协议的签署等。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剥离到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的范围及方式等。本次股权架构调整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内部调整,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程序,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股权架构调整过程中尚需与相关部门沟通、部分资质需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不影响总体整合战略的推进,后续公司将根据调整情况发布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2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栢兴科技”)设立一家二级子公司。拟设立的二级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主体为栢兴科技和刘淮健,投资比例为70%和30%。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DXR8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油松第十工业区王子工业园A栋第四层

法定代表人:蔡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低碳材料、环保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包装制品的研发和销售;塑 胶制品、塑料包装制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服装、鞋类、箱 包、收纳盒及其配件的批发、零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塑胶制品、玻璃保护片、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服装、鞋类、箱包、收纳盒及其配件的生产、加工。

(二)刘淮健

身份证号:E12168****

住址:台湾高雄市

三、拟设立二级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栢兴科技自有资金。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暂未定(请留意公司后续披露的进展公告,以工商注册为准)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封装包装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的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栢兴科技设立一家二级子公司,其经营范围主要为半导体封装包装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动下,中国半导体市场已成为全球增长引擎,该二级子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国内半导体行业崛起的机遇,切入半导体封装包装材料领域进行布局,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该二级子公司将通过新材料、新工艺为半导体行业客户提供创新产品,以解决现有半导体包装材料的痛点问题,降低包装对产品的损害,提升洁净度、良率,降低成本。

(二)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二级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部门审批,还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有效的内控机制、完善的人力资源培育和管理体系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鉴于上述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日常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0.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3元,共计募集资金18,4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4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1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7.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12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54.6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87.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公司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青岛冠宏年产7,900吨塑料包装制品项目”变更为“郑州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生产建设项目”。变更后的郑州王子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003.68万元,其中3,733.27万元来源为原青岛冠宏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70.41万元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97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均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范围内。前期投资的理财产品已到期的,本金和收益皆如期收回。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建设资金,故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五、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0.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亿元。

为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获取收益能力,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1亿元。

(三)投资品种

为降低风险,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应附有发行主体的保本承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低风险下提高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收益的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工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及每次进行现金管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决策程序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短期的投资品种;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0.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投资产品和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八、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0.8亿元的自有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批准额度及期限内分别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民生证券对王子新材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15:00至2016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油松第十工业区王子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治强先生、罗建钢先生、孔晓燕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2、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7.关于公司内部股权架构调整的议案;

18.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3-10、12-1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1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及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4、7、16和18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议案8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将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5月12日下午14: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油松第十工业区王子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19,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油松第十工业区王子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奇,联系电话:0755-81713366,

传真:0755-81706699,邮箱:stock@szwzxc.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35”,投票简称为“王子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18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一项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回执

致: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14:00举行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证券账户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7年5月1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进军先生、总经理石峰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奇先生、财务总监屈乐明先生、独立董事罗建钢先生、保荐代表人廖禹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3元,共计募集资金18,4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4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1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97.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122.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534.7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3.06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95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6.7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554.6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9.78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87.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及证券保本理财产品5,940.00万元,银行定期存款1,500.00万元,活期存款余额4,647.5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和子公司郑州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由于公司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速进一步趋缓,且电子信息制造业处于产业结构升级、产能布局调整的过程中,公司主要客户的产能调整未完全稳定,公司产能释放较预期也有所放缓。基于对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主要客户产能布局、产能释放的谨慎判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深圳王子新材料技改及无尘车间项目”和“成都新正环保包装生产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17年11月27日。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业经公司2016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青岛冠宏年产7,900吨塑料包装制品项目(以下简称“青岛冠宏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3,733.27万元,其中第一年投入2,419.29万元,第二年投入1,313.9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经公司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青岛冠宏项目变更为“郑州王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包装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郑州王子项目”)。变更后的郑州王子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003.68万元,其中3,733.27万元来源为原青岛冠宏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70.41万元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青岛冠宏项目由于立项较早,原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至今,外部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如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可能面临预期收益无法全部实现的情况,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布局规划及产业转移趋势,公司变更后的项目所在地以及辐射区中电子信息、食品、光电、生物医药等产业的持续发展为新项目提供了非常好的市场环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