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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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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4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滨州市渤海三路509号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薄方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纺织、印染、服装、装饰品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科技开发、商贸(不含食品、药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染料、涂料、建筑材料、服装业、办公耗材、包装材料(纸箱包装、塑料包装、木材包装)、纺织机械销售;房地产开发。

实际控制人:山东省滨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该关联人现持有本公司5.44%的股份,系公司参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其生产能力充足,与其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生产用辅助材料,不存在该关联人向公司支付款项问题,履约能力良好。

2、公司名称:山东滨州印染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

法定代表人:薄方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和转口贸易。

该关联人系公司股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与其关联交易主要为进料作价加工的复出口业务,以前年度交易中都能够及时支付货款,未出现拖欠情形;我们相信本年度业务中,该公司亦能够按合约结算,其履约能力良好。

3、公司名称:滨州飞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滨州高新区新五路555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莲菲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印花镍网循环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包装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染助剂、印染纺织辅料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关联人系公司股东滨印集团的子公司兴业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滨印集团总经理、公司监事刘莲菲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该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其生产能力充足,与其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生产用辅助材料及相关劳务,不存在该关联人向公司支付款项问题,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主要为向滨印集团采购生产用辅料、向滨印进出口采购坯布以及向滨印进出口销售成品,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公司与关联方于2016年实施上述交易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双方结合具体业务情况签订有关协议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方便公司生产、补充公司因扩能对货单的需求,交易标的均以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价格公允,且交易金额所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重不大,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预计在关联银行存贷款

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在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商银行”)存贷款情况2017年全年预计,具体如下: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为在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商银行”)存贷款情况全年预计,具体如下: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

公司持有农商银行7%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刘水超先生兼任农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50,056万元

住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北镇办事处黄河三路64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农商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74.27 亿元,所有者权益20.3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6.75 亿元,利润总额1.41亿元,净利润1.05亿元。

公司持有农商银行7%的股份,且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刘水超先生兼任农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农商银行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公司为在农商银行存贷款全年预计,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贷丶行为,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在关联董事刘水超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该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贷行为,虽系关联交易,但利率按商业原则,参照农商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6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二次修订)的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5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号)。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号)。

本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已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的公告》进行修订。修订后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7年9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2,236.41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6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5.80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以下测算假设发行价格为5.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569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发行数量为10,442.93万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和发行结果为准;

5、根据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6.22万元,假设2017年净利润与2016年持平,即公司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686.22万元;

6、因以前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完毕,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

7、假设暂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等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

1、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公司不存在已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故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同基本每股收益;

3、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4、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5、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过公司的详细论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净资产无法与总股本、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存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和越南染整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与运行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抗出口政策风险能力,从而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巩固并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

(一)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加快主业转型升级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先后主持起草了FZ/T14018-2010《棉纶、棉交织印染布》、FZ-T14014-2009《莱赛尔纤维印染布》、FZ/T14015-2009《大豆白纤维印染布》等国家纺织行业标准,承担了多项“十一五”及“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多项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科技研发中心,公司将实现对棉花、纺纱、织造、印染、成衣等纺织行业全产业链全覆盖,并通过生产数据、实验数据联网,率先在纺织行业实现工业4.0智能化制造的突破,这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科技优势,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并通过提供研发、检测第三方服务直接促成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际市场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在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国际市场占据一定的竞争优势。目前,我国正处在由“纺织大国”跨入“纺织强国”行列的重要历史机遇期。新形势下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一带一路”构想、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是适应国际经贸新格局和引领中国发展新常态、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

我国在《建设纺织强国纲要(2011-2020年)》、《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提出,亚洲、非洲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劳动力成本优势明显,印度、越南、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纺织业呈明显上升趋势;要借助“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引导优势企业整合全球资源,更积极主动地“走出去”,提升纺织工业国际化水平,支持品牌优势企业通过并购和股权资本合作等方式,提高目标市场属地销售品牌和市场渠道开拓能力。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越南投资建厂长期来看,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成本、保证公司抗出口政策风险能力,继续保持和扩大外贸优势。

综上,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将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科技含量、加快主业转型升级、完成国际产业布局、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服装及家纺面料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属于纺织产业链中的棉印染精加工行业。公司主要产品为职业装面料、纯棉蜡印花布、家纺面料、家居床上用品与服装。

未来3年,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立足面料主业的基础上,做强做精自有品牌,不断提升品牌美誉度与客户忠诚度,并适时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将以本次募投项目为契机,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持续拓展新渠道、新市场,加强对研发创新的资金投入与人才投入,进一步整合供应链系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在多年经营中,培养了一大批能力突出的骨干力量,在管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领域都拥有较为突出的人力团队,为公司多年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具备行业领先的研发创新实力。以公司为主要完成单位的《棉冷轧堆染色关键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研究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成为“十一五”期间染整行业获得的两项国家科技进步奖成果之一,并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另有多项研究成果荣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依靠出众的研发创新实力,公司先后主持起草了四项国家纺织行业标准,并承担了多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3、市场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出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拥有较高的客户美誉度。北美洲、非洲、亚洲等国际市场为公司目前的主要销售市场,包括PVH、Target、Macy’s、JCPenney、IKEA、ZARA、H&M等在内的一大批国际知名贸易批发商、零售商及服装品牌商成为公司的商业伙伴。这些国际知名客户选择供应商的标准较高,对供应商的采购管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研发能力等进行多方面严格考核并加以认证,认证后将维持长期合作关系。

四、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投资优质募投项目,严格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预期投资回报良好、能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管理经营优势,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助于持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提升股东的长远回报。此外,为保障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项目,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

公司资产负债率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金将得到补充,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降低偿债风险,提升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建立了合理的利润回报规划与机制,有效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在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约定,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已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回报规划与机制,能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六、公司第一大股东滨州国资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股票号码:600448 股票简称:华纺股份 编号:临2017-018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与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滨州印染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互相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银行贷款要求,切实保障公司担保资源,本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并经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滨印集团”)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此项担保额度滨印集团一直未使用。目前,滨印集团已向我公司提供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现滨印集团申请将为滨印集团提供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转为提供给滨印集团全资子公司滨州印染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滨印进出口”)。

滨印集团系持有公司5.44%股份的股东,滨印进出口系其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本次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山东滨州印染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三路509号

法定代表人:薄方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和转口贸易。

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底,资产总额3859万元,负债总额1298万元,贷款总额0万元,净资产额2561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4万元;

银行信用等级:AA-。

滨印集团系持有公司5.44%股份的股东,滨印进出口系其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相互提供的额度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滨印集团现系公司第三大股东,滨印进出口系其全资子公司,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银行信用等级为AA。为支持公司发展,滨印集团多年来一直单方面向我公司提供担保,截止2016年底累计为我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现因其发展需要对我公司提出的担保调整需求实际仍为互相担保,且其对公司担保额大于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对公司来说担保风险度较低,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意见:滨印集团现系公司第三大股东,滨印进出口系其全资子公司,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银行信用等级为AA。为支持公司发展,滨印集团多年来一直单方面向我公司提供担保,截止2016年底累计为我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现因其发展需要对我公司提出的担保调整需求实际仍为互相担保,且其对公司担保额大于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对公司来说担保风险度较低,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3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6年12月31日)的44.86%,其中本公司累积实际对外担保37,978.83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滨州华纺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118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院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

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宝军、赵玉忠、刘水超、刘莲菲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5月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256617

(三)联 系 人:丁泽涛 顾宝仲

(四)联系电话:0543-3288398/3288508

联系传真:0543-3288555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