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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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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公司股权关系图(截至2016年9月30日)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的认缴注册资本为30亿元整,实收资本30亿元。

(二)股东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股东中九名自然人股东间接通过发行人股东之一的武汉九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武汉九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表:

3、合计持股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武汉九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62.0265%、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艾路明,持股比例为25.7907%(含间接持股)。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控股股东由艾路明变更为武汉九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武汉九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周汉生,经营范围:高科技产业投资;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及期货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及技术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冶金、电子、纺织品销售;生物制品的开发;农产品种植、开发、销售;农植物、花卉参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0,007.50万元,负债总额为68,326.5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1,681.00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35.50万元。截至2016年9月末,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0,007.89万元,负债总额为68,326.5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1,681.39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39万元。

艾路明先生,1957年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当代集团董事长、人福医药董事长,现任人福医药董事、华茂集团董事、九恒投资董事、当代集团董事。截至2016年9月30日,艾路明持有当代集团25.7907%股权(直接持有8.2930%,通过武汉九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17.4977%)。艾路明先生系当代集团主要创始人,在公司的成长和发展历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股权质押及其他争议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发行人股权进行了质押,发行人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四、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及主要下属公司介绍

(一)重要权益投资及主要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30日,当代集团直接控股子公司24家,二级控股子公司94家,其基本情况如下:

1、直接控股子公司

2、间接控股二级子公司

■■

注:二级子公司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已乘以当代对一级子公司持股比例。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及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及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合营、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该公司注册资本438,120.8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必金,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7,051,193.84万元,负债总额15,302,671.3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48,522.47万元;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1,748.61万元,净利润233,251.15万元。

2、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11月,于1999年12月7日改制更名,并在安徽省安庆市工商局进行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为11,293.72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法人财产投资管理;纺织品、服务贸易,各类磁性材料、金属材料、复合材料贸易;纺织设备及配件销售;棉花、农副产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国有控股企业,有着50年发展历史。迄今,公司已连续36年保持赢利。自2003年国家纺织工业引入竞争力测评以来,连续7年跻身全国棉纺织业前10家(20强)。作为中国纺织工业“排头兵企业”和“十大品牌文化”企业,连续多年跻身“中国企业信息化建设500强”。2007年中国棉纺织工业协会授予华茂集团“中国棉纺织精品生产基地“称号,在中国尚属首家。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85,852.31万元,负债总额430,249.4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55,602.91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387.11万元,实现净利润7,934.39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990,450.41万元,负债总额411,432.0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79,018.41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5,321.78万元,净利润4,983.58万元。

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7日,注册资本:40,899.32万元,法定代表人:程上楠。经营范围为:轴承、汽车配件、金属加工机械、工具、模具、机械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汽车的销售;轴承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常州光洋主要从事汽车精密轴承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为滚针轴承、滚子轴承、离合器分离轴承与轮毂轴承,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变速器、离合器、重卡车桥和轮毂等重要总成,是主机的重要部件。公司是国内汽车变速器用滚针轴承、滚子轴承以及离合器分离轴承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客户包括一汽、东风、上汽、长安、重汽、奇瑞等整车集团和陕西法士特、綦江齿轮、上海汽车变速器、重庆青山等国内最大的重卡、客车、轿车、微型车变速器主机厂,以及采埃孚、伊顿、爱信(唐山)、格特拉克(江西)等国际著名的变速器主机厂。

2014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批准,光洋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3,3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上述股份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光洋股份”,股票代码“002708”。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持有光洋股份44,441,429股,持股比例为9.3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1,559.79万元,负债总额20,483.8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1,075.89万元,2015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392.86万元,净利润3,650.38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27,994.22万元,负债总额75,984.6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52,009.57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0,279.70万元,净利润4,970.58万元。

4、卡梅尔小镇

卡梅尔小镇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部,成立于2010年1月10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7,305.84元,负债总额7,754.1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9,551.71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52.96万元,实现净利润11,920.85万元。

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5年的成都联合期货交易所,2000年3月,成都联合期货交易所改组为四川省天风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更名为天风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6.6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余磊。公司经营范围: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及期限内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851,172.26元,负债总额2,553,802.6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297,369.58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2,383.91万元,实现净利润100,117.44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619,575.67万元,负债总额3,730,025.1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89,550.50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5,095.21万元,净利润55,767.43万元。

6、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集团”)是一家集财险、寿险、资产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保险集团,前身是1996年成立的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2,168.862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梓木,经营范围: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保险集团总部设在北京,集团旗下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子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盈利积累投资建立,目前都已成为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并在转型中实现不断超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134,024.68万元,负债总额2,860,469.0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273,555.6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7,599.50万元,实现净利润179,757.47万元。

五、发行人的法人治理情况及相关机构最近三年的运行情况

(一)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审计稽核部、研究咨询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投资部、资金中心、财务核算部、公共关系部等部门。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其中,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简介如下: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按《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公司日常运作,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筹备组织,协助监事履行监事应尽职责;公司进行投融资所需各种材料的组织编写和报送工作;与财政部、经贸委、工商局等有关部委联系工作;与上市公司相关部门联络,协助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和各控股参股公司的年度例行和专项财务审计以及延伸审计,撰写各类审计文件,并坚持进行各种审计的后续审计;协助外部审计机构执行审计任务;对公司进行资产状况的清理,分析资产管理、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公司相关资产管理制度问题,收集外部企业的有效管理经验,出具或拟定有关书面文件等。

行政部:是负责制订行政管理职能的工作规定,检查、考核执行情况;组织大型会议及活动,协调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进行后勤保障及车辆管理;内部治安及消防管理工作;档案及仓库管理;领导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相关的服务工作;公司网络系统的开发、运行及安全维护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拟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企业组织结构的设计,进行各岗位的定岗、定编、定员工作等。

资金中心:根据集团经营情况,编制、调整集团资金收支计划和信贷计划并负责实施;制定集团融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分析、制订公司投融资需求、投融资策略和计划,进行投融资成本管理。负责对资金的审批、使用、科学调配等进行制度性管理、意见汇总负责资金计划审批,对资金合同进行程序性和实质性审查。

财务核算部:负责编制并敦促执行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成本计划、利润计划、财务性支出计划;编制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及各期财务报表,编制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分析报告;参与公司收购与兼并的财务考察等。

法律事务部:为公司发展战略及内部企业管理提供法律支持,预防并减少经营风险;负责制定公司法律相关工作制度,指导下属公司的法律工作;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负责对公司的业务合同进行法律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和修改建议;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处理公司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协助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投资部:负责建立、完善并监督执行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收集各类投资信息,建立项目信息库,筛选有价值的投资项目(包括重组、并购、合作等);负责投资项目的初审和投资项目的前期分析及论证;负责公司项目投资方案的设计及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备案、审批或办理资质证明等行政审批事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投资项目的资本市场融资工作;参与集团公司募投项目后期的跟踪与管理工作。

公共关系部:负责企业形象管理,负责集团品牌发展战略的制定、策划、组织、推广及实施等管理工作;建立与维护公司外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区、公益组织等)的各种公众关系,协调处理公众咨询;负责企业文化战略的制定、实施和调整工作;负责建立并不断更新应急管理体系;依据董秘处信息披露原则,对外发布公司相关消息。

研究咨询部:负责公司战略管理,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战略方案及中长远规划的拟定、实施和调整;把握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相关产业研究、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发现主要发展机会与风险;收同行业先进企业资料,总结先进经营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法,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为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技术创新提供建设性意见;指导公司各部门制定职能战略;承担集团战略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近三年运行情况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上述机构均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能,运行情况良好。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况如下: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对高管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艾路明先生,简历见本章节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周汉生先生,1963年生,北京理工大学博士。曾任当代集团董事、总裁,人福医药董事、财务总监,现任九恒投资董事长兼总经理、当代集团董事长。

张小东先生,1951年生,武汉大学硕士。曾任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教师、武汉大学新闻系教师、广州《青年探索》杂志社编辑部主任。现任人福医药董事,武汉市雅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天风证券董事、九恒投资董事、当代集团董事。

张晓东先生,1965年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人福医药董事、总经理,现任九恒投资董事、当代集团董事。

余磊先生,1978年生,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人福医药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市雅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天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人、武汉当代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九恒投资董事、当代集团董事。

王学海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企业管理博士。曾任人福医药董事、副总裁、总裁,当代集团监事。现任九恒投资监事、人福医药董事长、当代集团董事。

杜晓玲女士,1963年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武汉顺天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人福医药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当代集团监事。现任九恒投资监事、当代集团董事。

陈海淳先生,1964年生,武汉大学政冶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华中理工大学、西安东屹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当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任当代地产董事长兼总经理、当代集团董事兼总经理。

2、监事

于恩祥先生,1955年生,通信专业,曾任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部长,武汉市雅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武汉当代集团监事。

张蕾女士,1986年生,武汉大学教育学硕士。现任当代集团行政部长、监事。

刘一丁先生,1976年生,武汉水电大学财会专业,曾任人福医药财务主管。现任当代集团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周汉生先生,董事长,履历详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陈海淳先生,总经理,履历详见“董事会成员”部分。

王鸣先生,1981年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任武汉当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松林先生,1979年生,毕业于武汉大学商学院。现任当代集团财务总监。

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高管人员进行设置。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任职资格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的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状况

公司业务涵盖了医药制造、房产开发、旅游、生物工程、影视文化体育和教育等领域,经营范围为: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对医药、文化、教育、体育及旅游产业的投资;对纺织业及采矿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重油、润滑油、石油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油(不含闪点在60度以下的燃料油)、沥青、混合芳烃的批发零售;危化品(液化石油气(限作为工业原料用,不含城镇燃气)、汽油、柴油、煤油、甲醇汽油、甲醇、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原油、石脑油、MTBE、石油醚、异辛烷)的票面经营(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总收入、营业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三特索道于2013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2013年度旅游板块仅包含2013年12月三特索道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本表中营业收入中的第五项“其他”业务收入、成本与发行人审计报告财务附注中其他业务收入不一致,系因本表中的“其他”包括2013-2015年度审计报告财务附注中的营业收入中的其他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按行业分类下的其他收入。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原因为医药业务中,特色药以外的普药和医疗器械业务收入增长规模较大,拉低了整体医药业务的毛利率。这主要是由于公司拓展医疗服务行业、拓宽了医药销售渠道,导致普药和医疗器械收入增长较大所致。

(一)医药业务

公司医药业务的盈利模式为标准的生产型企业盈利模式,即:销售与成本之间的差额,扣除税费,得到净利润;成本主要由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组成,制造成本可以分成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料、工、费),期间费用可以分成是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公司的医药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从事医药业务的经营所产生的收入占到集团全部收入的78.52%。公司医药业务收入呈现持续上涨的趋势,收入增加主要是公司已形成了以医药为核心的产业基础,在麻醉镇痛药、生育调节药、维吾尔药等细分领域占据了领导和领先地位,生物制品、基因工程药等领域也取得快速发展。同时,公司以优势制造业为基础,积极进行外延式扩张,布局医药上下游产业链,加大研发投入,充实销售队伍,拓展国际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一直维持在41%左右,2015年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销售结构变动,普药收入比例增加所导致。公司经常性利润的增长主要来源于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尤其是麻醉镇痛药、生育调节药、维吾尔药、血液制品等核心品种的收入规模继续扩大,对公司的利润贡献度增大。

(二)房地产业务

集团房地产板块主要依托下属子公司当代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主要运营主体。公司自1998年开始开发完成的项目主要有当代花园一期、当代科技大厦、当代花园二期(雅典苑)、当代花园三期(东方巴黎苑)、当代学生公寓和当代花园五期(光谷智慧城)等。

(三)旅游业务

发行人旅游业务以上市公司三特索道为经营主体。三特索道以旅游客运索道为核心的产业发展方向,在客运索道拥有数量、资产总量、技术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居全国同行业前列,是“国际索道协会”最早的中国企业会员之一,也是中国索道协会的副理事长单位。三特索道拥有一批开发前景良好的旅游资源,旅游行业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旅游资源的竞争,公司掌握的二、三线旅游资源使公司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潜力。三特索道已经建立了一套成熟的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体系和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保证了公司经营模式的持续、稳定、高效运行。近年来,公司采取从索道向综合旅游、从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从景区风光向田野牧歌式风情发展的战略,计划加大旅游地产开发投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影视文化体育

影视文化体育板块以上市公司当代明诚为经营主体。当代明诚成立于1992年7月,原是一家以磷矿石贸易、学生公寓租赁及运营管理、房地产销售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公司在2015年经过强视传媒有限公司、双刃剑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两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已经确立了大文化产业战略格局,今后公司将整合影视资源和体育资源,打通文化传媒行业上下游以及其他相关行业,通过并购与战略合作等方式,打造全球娱乐文化产业整合平台。2015年和2016年1-9月,公司影视文化体育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2,409.52万元和25,525.04万元。2016年5月,“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Wuhan Double Co.,Ltd.”变更为“Wuhan DDMC Culture Co.,Ltd.”。

(五)其他业务

当代集团的其它业务主要是当代集团本部和子公司大连当代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石油制品贸易业务、人福医药承担的热力环保设备业务、湖北恒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恒裕资源有限公司承担的矿石贸易业务以及新疆西帕维药(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农副产品业务。其他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医药行业无关。

热力环保设备业务主要致力于中央空调冷热源系统节能集成、工业尾气处理环保工程、过程冷却及食品过程保鲜系统、以及在国家863产业促进计划指导下进行的部队用能源供应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拥有国家环保工程一级资质,销售及服务网络遍及国内三十多个省、市。

八、发行人发展战略

公司经过飞速发展,已成为具有较大影响的高科技企业集团,后续集团将通过不断优化集团的投资结构,通过内生性增长与外延式并购相结合,将当代集团打造成为高科技产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全国一流的企业集团。实施上述战略目标的具体措施包括:

(一)增加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投入

当代集团始终以生物医药为支柱产业,依托子公司人福医药将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为了支持人福医药的快速发展,2011年以来,当代集团通过整体规划,帮助人福医药逐步剥离教育、地产业务,聚焦医药主业。

2015年初,人福医药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成,实际募集资金25.13亿元,拟用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以及补充运营资金,为做大做强医药产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人福医药坚持“集中发展医药产业,做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以研发创新为先导,通过“工商并举”、国际经营以及并购重组做强做大,经过“十二五”的发展,进入中国医药行业第一集团,成为中国医药行业的领导者之一。实施上述战略目标的具体措施包括:

1、 医药工业领域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实施大品种战略,集中资源对50个重点产品进行市场开拓和二次开发,至2015年培育2-3个销售规模过10亿元的产品,30个以上销售规模过1亿元的产品,在多个医药细分市场处于全国领导地位。

建设由公司主导、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依托企业服务产业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从5%逐步提升至10%,争取每年新获批3~5个新药证书,获得10个新药临床批件,申报20个新药临床申请。

公司将以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和cGMP认证为重点,实现药品生产质量全面升级,今后公司新建药品生产线都将符合cGMP标准。按照CFDA《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尽早通过涉及品种的质量一致性审查工作。

结合目前实施新版GMP/GSP、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契机,围绕公司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积极实施并购整合。公司将重点关注生物医药、特色中药、医疗器械等领域的企业,特别是其中暂时难以顺利完成新版GMP改造的企业。

2、 医药商业领域的具体措施

依托光谷生物城人福医药物流中心形成骨干网络,各地市配送中心丰富网络,全面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育外资产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新药推广、基药推广等多个专业经营特色发展的医药商业公司;拓展医疗设备耗材业务和医药物流延伸服务,成为医院综合服务商。

3、医疗服务领域的具体措施

在政府鼓励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未来几年将采取多种方式在湖北省收购和托管医疗机构,并成立医院管理集团来经营管理,实现医院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

4、国际化业务的具体措施

在境外设立融资和投资平台,加大主流市场产品研发和市场营销力度,充分利用国内cGMP药品出口生产基地。2015年力争成为欧美主流市场重要仿制药供应商以及国内制剂出口龙头企业。

(二)重新整合集团的地产业务板块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各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当代集团近几年来一直在整合集团各板块业务,以使得各公司均能聚焦主产业,做细分市场领导者。在将地产业务从上市公司人福医药体系中剥离出来后,集团地产业务主要集中于当代集团及当代地产,由当代地产统一管理规划,有效提高了地产业务竞争优势。未来几年,集团将充分利用目前土地资产,完成项目规划建设,在不扩大现有土地资产的前提下,集团拟建项目将为集团带来较为充足的现金流,为集团发展提供资金保证。

(三)加快进入旅游产业,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市场竞争力

国务院于2013年2月2日发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这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旅游产业快速发展迎来了政策机遇期。2013年底,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收购三特索道,进入旅游行业。以三特索道为平台,通过对优良旅游资源的有效控制和持续开发以期获得长期稳定发展,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三特索道始终把寻求和掌握旅游资源作为发展战略之一。在旅游资源开发上,三特索道将根据旅游消费升级的发展规律,逐步从提供观光游产品向提供休闲、度假游产品转化。为适应《旅游法》的实施、互联网旅游带来的自驾游、自助游的进一步兴起,三特索道将大力推行互联网营销方式,打造“三特营地”品牌。

(四)落实公司大文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公司文化产业价值链

2015年下半年公司通过收购新星汉宜的方式控制了当代明诚(原名“道博股份”),从而将主营业务延伸至了文化体育领域。公司已明确未来的发展战略为“大文化”战略,通过当代明诚为平台,“布局大文化生态圈,打造泛娱乐产业平台”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围绕上述战略目标进行战略布局,并拟定了“平台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方针。其中,“平台化”是指公司未来力求打造“大文化”产业平台,使影视剧和体育业务通过平台在产品内容、客户资源、核心技术等方面产生互动与融合,实现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自身的内在实力;“规模化”是指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完善影视、体育行业布局,补充现有业务发展不足的地方;“国际化”则是指公司拟通过海外资源的获取,加速产业布局的进程。为此,公司将加大“文化、体育与娱乐”相关产业的投资步伐及力度,专注打造并延伸文化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公司价值。

九、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披露及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充分保护公司及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定价原则是有国家(行业)价格及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行业)价格及收费标准,无国家(行业)价格及收费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参考价格的根据双方成本协商定价。

(1)本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2)本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3)本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本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本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本公司拟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对于5.7所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2)本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4)本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应当以本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1)、(2)和(3)第1)项的规定。

(5)本公司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的,应当以本公司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涉及的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1)、(2)和(3)第1)项的规定。

本公司因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将导致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本公司拟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对应的公司的最近一期末全部净资产为交易金额,适用(1)、(2)和(3)第1)项的规定。

(6)本公司进行“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的,应当以发生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1)、(2)和(3)第1)项的规定。

(7)本公司进行下列关联交易的,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分别适用(1)、(2)和(3)第1)项的规定:

1)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2)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以及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已经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8)本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9)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11)本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年度报告中发表意见。

(12)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工作;

3)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不得由控股股东提名、推荐(独立董事除外)或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担任;

4)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关联交易定价

(1)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本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3)本公司按照5.5.2第(3)项、第(4)项或者第(5)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本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4)本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3、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4、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自联营企业湖北柴埠溪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借入资金1,200.00万元;

2、本公司之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向武汉光谷人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人福)提供长期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借款利率约定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该协议已于2016年6月6日到期;协议到期后,公司与光谷人福续签了三年期长期借款协议,借款利率约定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

6、关联方股权交易

根据本公司之联营企业天风证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天风证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320,870,000.00元,其中: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9,900,000.00元认购天风证券计划发行的4,500,000股股份;本公司之子公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人民币300,000,000.00元认购天风证券计划发行的136,363,636股股份;本公司以人民币100,089,410.00元认购天风证券计划发行的45,495,186股股份。上述增资事项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资[2015]第2-00025号、大信验资[2015]第2-00046号以及大信验资[2015]第2-0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7、关联方共同设立企业

2014年10月,本公司出资4,000.00万元与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0.00万元、睿信资本(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恒泰睿信(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5,000.00万元、武汉光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2,000.00万元、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了武汉天风睿信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该有限合伙设立时认缴资本为50,000.00万元。

8、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人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9、关联方承诺

10、其他关联交易

(1)2012年度,本公司与天风证券签署《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5,873.40万元的对价转让本公司位于成都市走马街55号友谊广场B座6、18、19层房产。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上述交易已完成交割手续;

(2)2014年3月7日,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担任GP的武汉天盈惠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天盈惠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武汉天盈智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对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债权融资项目投资3,641.00万元,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该投资项目的利率为12%/年,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2014年12月7日,三特索道向上述三家合伙企业归还本金3,641.00万元,并支付利息325.60万元;

(3)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之孙公司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签订《天风证券天鸿1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使用自有闲置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天风证券天鸿120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

(4)2016年度,本公司之孙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视传媒”)拟与游建鸣共同出资1020万元向浙江东阳得福德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福文化”)进行增资。其中强视传媒出资838万元,游建鸣出资182万元。游建鸣为公司董事且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截至2016年9月30日,强视传媒对得福文化出资300万元,游建鸣尚未出资。

十、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金占用情况以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截至2016年9月末,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9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除以上关联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关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以上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偿付风险。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且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164号和信会师报字【2016】第7504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6年1-9月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财务报告,其中关于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5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中2014年的数据采用的是2012-2014年三年连审审计报告的期末数。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本公司已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2016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2016年9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2016年1-9月、2015年度、2014年度及 201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注:由于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对资本公积科目的披露格式不统一,现按照以前年度的季报披露格式,将其他综合收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一并放入资本公积科目合计披露。

合并利润表(单位:万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2016年9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6年1-9月、2015年度、2014年度及 2013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母公司利润表(单位:万元)

(下转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