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226版)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1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苏波先生因事不能现场参会,委托独立董事孙建强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2、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3、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5、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十股1.66元(含税),共分配红利199,2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7-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6、关于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7、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9、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0、关于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已就续聘事项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1、关于公司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的议案
同意聘任田香叶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2、关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3、关于修订《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4、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5、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6、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7、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8、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9、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讨论相关年度议案,具体内容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16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2、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3、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十股1.66元(含税),共分配红利199,2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17-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6、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7、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8、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9、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10、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2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1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17,808,296元,实现利润总额1,123,319,30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0,219,44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02,486,01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30,248,601元,母公司2016年度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72,237,40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考虑到公司的股东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的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十股1.66元(含税),共分配红利199,2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1、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其说明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1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7年4月24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及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热电”)分别签署服务供应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关联方介绍
(1)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希成
注册地点:招远市泉山路50号
经营范围:轮辋、农业工业用泵、变压器、电机制造;对建筑业的投资;林木的栽培和种植;金银产品的加工及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汽车维修、发电供热、货物运输、代理、货运站(场)经营;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设计监理;二手房交易信息咨询;汽车零部件、煤炭、钢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程建材、供暖配套物资的批发零售;水泥、粉煤灰砖、锁具、压力容器制造;代理报关报检;医疗服务;综合体育娱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琳
注册地点: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芮里村南
经营范围:发电;售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35%的股权,玲珑热电是玲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玲珑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玲珑集团签订的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1、协议有效期:协助有效期两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服务内容:住宿、餐饮等后勤服务以及房屋租赁服务;
3、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指导价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市场价。
(二)与玲珑热电签订的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1、协议有效期:协助有效期两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服务内容:提供生产所需电力、蒸汽和水;
3、定价原则:有国家定价或指导价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市场价。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框架协议系本公司与关联方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以公司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签订的,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服务供应框架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锋、刘占村、张琦、杨科峰、王显庆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玲珑集团有限公司的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2、《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的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2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符合商业惯例;
2、《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项下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3、认可上述《2016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39,804.09万元,较预计额38,350.00万元超出1450.09万元,其中与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额为1,054.22万元,与兴隆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盛物流”)发生关联交易额为4,791.82万元,与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热电”)发生关联交易额为33,958.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与玲珑集团的关联交易超出计划部分主要是因为公司2016年度承办的经销商签约仪式、品牌发布会、经销商会议等系列活动较往年增加所致;与兴隆盛物流的关联交易超出部分主要是因为2016年度下半年市场行情明显好转,运输业务量上升,以及运输费用上调等原因所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对外餐饮、住宿接待、房屋租赁,水、电、汽等生产能源采购以及物流运输等,预计与玲珑集团发生关联交易1,000.00万元,与兴隆盛物流发生关联交易5,300.00万元,与玲珑热电发生关联交易37,500.00万元,关联交易总额为43,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将根据超出金额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按相关要求披露。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1、玲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希成
注册地点:招远市泉山路50号
经营范围:轮辋、农业工业用泵、变压器、电机制造;对建筑业的投资;林木的栽培和种植;金银产品的加工及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汽车维修、发电供热、货物运输、代理、货运站(场)经营;住宿、餐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工程设计监理;二手房交易信息咨询;汽车零部件、煤炭、钢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程建材、供暖配套物资的批发零售;水泥、粉煤灰砖、锁具、压力容器制造;代理报关报检;医疗服务;综合体育娱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兴隆盛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琳
注册地点:山东省招远市招金路777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货物运输(四类);货运站(场)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进出口业务;承办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陆路、海上国际货运代表业务(包括集装箱、装卸、加工包装、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琳
注册地点:山东省招远市玲珑镇芮里村南
经营范围:发电;售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玲珑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35%的股权,兴隆盛物流、玲珑热电是玲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玲珑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餐饮、住宿、房屋租赁、物流运输服务、生产能源采购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或指导价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市场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着长期和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的。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自愿、平等、互利、公允为原则,以公司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签订的,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2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审计机构,在以往受聘期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已就续聘事项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受聘期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审计工作,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公司按《关于公司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之内容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7-02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5号《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0,519.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080.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8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87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已在建设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一”),初始存储募集资金金额1,785,08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已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二”),初始存储募集资金金额705,720,1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60,851,833.15元,各专户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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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在工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注销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