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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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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05 公司简称:汇通能源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郑树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米展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树昌

日期 2017-04-24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米展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17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4日。

根据总经理米展成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施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龙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邵宗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2017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4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决定公司以下高级管理人员在自2017年4月24日起至2018年4月24日的任期内,总经理米展成先生年薪为35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施蓓女士年薪为23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龙维先生年薪为20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邵宗超先生年薪为20万元人民币。证券事务代表邢继辉女士年薪为14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资金使用权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业务需要,授权总经理的资金使用权限为每笔交易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支付资金必须有相应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或其他凭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上网文件

(一)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米展成:男,196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施蓓:女,196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4 年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龙维:男,1970年出生,EMBA。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职于上海尔迪集团公司。200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邵宗超: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09年11月在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2009年11月至2012年4月担任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2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及购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昌晟集团”)的关于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购回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具体情况

弘昌晟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40,22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64%)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于2017年4月21日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相关证券补充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弘昌晟集团质押给湘财证券的本公司股份261,895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8 %)已于2017年4月21日办理了购回交易业务及相关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解质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止本公告日,弘昌晟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8,373,89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3%(所持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48,108,697股,占弘昌晟集团持股总数的99.4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65%。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本次股票质押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弘昌晟集团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弘昌晟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部分偿还本金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本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