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智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崇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敖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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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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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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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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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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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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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2日和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该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额9000万元,按照1.5:1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兴全睿众道明光学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者二级市场上直接买入道明光学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彪先生、胡智雄先生为兴全睿众道明光学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
2015年11月19日,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完成了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共计购买公司股票6,169,331股,成交均价为14.180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9%,成交金额为8,748.46万元,剩余资金留作备付资金。因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股,故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变为12,338,662股。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2)、《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以及相关公告。
2017年1月,公司召开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本延期方案通过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彪和胡智雄先生已提供资金支持替换优先级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并于2017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73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之回复说明》。截止披露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
三、公司参股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
公司参股公司上海车水马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车水马龙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555号),同意受理车水马龙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参股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截止目前,车水马龙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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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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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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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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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7-027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