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7-00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临2016-004号公告。按照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即使用期限不超过2017年1月7日。
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漏,未能按期办理相关手续,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帐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24日归还至募资资金账户,公司及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后续会加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