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董事长肖行亦先生、独立董事苏奇木先生、独立董事郑晓明先生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行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晓明、苏奇木)和报告期换届离任独立董事(国世平、洪小清、何佳)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 4 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037.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8%;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186,606.35万元,较年初增加 2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622.58 万元,,较年初增加5.49%;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3,472,567.1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8,207,915.30元,资本公积为426,796,953.8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每10股转增10股。
本次派送现金总额未超过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的余额。
本次分配方案详见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及《关于变更〈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相关内容的公告》,分别披露于2017年4月6日和2017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 2017年 4 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 2017年 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工作量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审计服务价格并签定相关合同。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于 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经营层在2017年度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质量维修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承兑(含网上承兑)、ECDS、商票保贴、国内买方保理(可用于付款代理)、出口T/T押汇、出口押汇、福费廷和出口保理、对外融资性保函、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等】,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周转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 4 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7年 4 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7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林晓罡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037.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4.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8%;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186,606.35万元,较年初增加 26.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1,622.58 万元,,较年初增加5.49%;基本每股收益 0.4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3,472,567.1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8,207,915.30元,资本公积为426,796,953.8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每10股转增10股。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
政策。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17年 4 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
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无异议。
七、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 2016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17年 4 月 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7年 4 月 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 号)核准,公司向涂必勤、黄飞明等 12 名对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19,162,181 股新增股份,向肖行亦、中欧润隆、嘉佑投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8,705,525 股,共计27,867,706股。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共计183,009,301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共计 210,877,007 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7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 48270003 号《验资报告》。
新增发股份已于2017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每10股转增10股。
若上述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完成,公司股本将由210,877,007 股变更为421,754,014股。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如下:
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009,301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754,014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也将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表:
■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 号);
3、瑞华验字[2017] 48270003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 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7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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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及议案3-9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议案2由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前述议案内容披露于2017年4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议案10-12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内容披露于2017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8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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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缪金狮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邮编:51800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下转29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