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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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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正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小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2. 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说明

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说明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0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4月24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4月23日下午15:00至2017年0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正聪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4人,总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1,675,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6345%,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计 74 人,代表股份数 106,970,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106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5名,代表股份361,54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9.602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9名,代表股份130,3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2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反对50,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5%;反对50,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2%;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5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8%;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1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8%;反对53,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1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7%;反对5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0%;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17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0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67,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0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0%;反对67,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7%;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10,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05,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6%;反对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91%;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反对50,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1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5%;反对50,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4%;弃权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说明:本议案设置多项子议案,会议以逐项审议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7%;反对70,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8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12%;反对70,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

(2)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8%;反对71,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71,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3)审议通过了《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1%;反对7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1%;反对7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4)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74,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8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5%;反对74,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3%;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5)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74,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8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5%;反对74,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3%;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6)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1%;反对74,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5%;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8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25%;反对74,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3%;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7)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8%;反对71,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71,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8)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8%;反对71,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71,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9)审议通过了《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8%;反对71,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71,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10)审议通过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1%;反对70,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9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1%;反对7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11)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6%;反对67,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9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8%;反对67,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8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79,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8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79,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9%;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58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2%;反对80,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3%;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8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2%;反对80,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6%;弃权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晶、叶坚鑫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2017-03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17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4月5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个月(因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故为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4月5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2017年4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