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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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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的生产与销售,产品用于我国远距离、大口径、跨流域管道输水工程。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从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生产的企业之一,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大型管道输水工程PCCP骨干供应商之一,稳居我国PCCP生产企业第一集团行列。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订单式生产方式为主。通过投标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进行生产。由于PCCP的体积、重量较大,长途运输成本较高,因此公司在总部和主要目标市场所在地建立生产基地,大型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集中在生产基地。目前除公司总部外,还分别在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苏省、广东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组建了子公司和分公司,负责各区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而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可有效规避存货风险,合理配置内部资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模式等无重大变化。

我国开发研制、生产PCCP起步较晚,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研制。尽管我国生产使用PCCP的历史较短,但由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管材需求量日益增多,PCCP与其它管材相比具有的优良性能以及适于铺设高工压、大口径管道的优点,深受生产企业、设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青睐,呈快速发展的势头。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制管企业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混凝土管道生产装备的国产化,使我国PCCP 混凝土管的制造技术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我国已成为混凝土管道生产和应用的大国。

除现有的PCCP业务外,公司报告期内积极筹划拓展地下综合管廊、污泥干化及再利用等新的业务和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透水混凝土技术、陶瓷混凝土技术等项目研发。

此外,公司完成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新峰管业100%股权,以此切入了核电及石化等高端金属管件制造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6年,面对国内外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交汇的严峻挑战,通过实施有效地宏观政策及改革创新,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运行区间,出现诸多向好变化。报告期内,随着国家重点大型水利项目相继投入开工,PCCP行业呈现较为突出的增长趋势,未来发展持续向好。面对目前的经济形势以及行业发展环境,公司全体员工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积极展开工作,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推动了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

报告期内,国家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速,PCCP行业的发展逐渐走出2015年的低谷,呈现较为突出的增长趋势。2016年度,公司新签订单金额约17.68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执行尚未履行完毕及已签订待执行订单金额约17.49亿元。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1,673,533.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23,546.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5%。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承诺及职责,加强内控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了公司运作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在做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注重对广大股东的回报,公司近三年已实施现金分红累计达9,803.8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PCCP主营业务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展PCCP业务的区域市场,完善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布局,增强公司在PCCP行业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通过并购重组等对外投资的形式加速了公司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效地改善了公司收入结构的单一性,提升了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度,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60.98%、营业成本较上期增长76.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增长16.7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生产量、发货量较上期有所增加,致使收入、成本及利润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朱全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4号)核准,本公司向朱全明等14名自然人共计非公开发行16,666,667股股份购买朱全明等14名自然人所持新峰管业的股权,每股发行价格为15.00元。

2016 年 4 月 26 日,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新峰管业的工商变更事项,新峰管业领取了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新峰管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本报告期将新峰管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6年3月,为进一步开拓环保领域市场,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经公司与北京京水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出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泉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泉盈环保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北京京水润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本报告期将泉盈环保注册登记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6年1月,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之子公司珠海中阳革业有限公司予以注销。珠海中阳革业有限公司自注销完成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刘长杰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791,673,533.67元,同比增长6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23,546.26元,同比增长16.75%。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亿元。

特别提示: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注意投资风险。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23,546.2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58,728,890.56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考虑公司未来的成长性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股东,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提议,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以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田华女士、刘英新先生、朱清滨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定 2017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并确定该薪酬与其所在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挂钩,实际发放金额由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5,000元/月(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000226号),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2016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1,646.85万元,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数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4,200万元,2016年度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对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其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791,673,533.67元,同比增长6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23,546.26元,同比增长16.75%。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亿元。

特别提示: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注意投资风险。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已披露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

9、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拟定 2017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标准,并确定该薪酬与其所在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挂钩,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确定。

10、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000226号),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2016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1,646.85万元,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数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4,200万元,2016年度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和2011年2月16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6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956,320.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6,643,679.5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2年4月23日全部到账,已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天恒信验报字【2012】第3100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在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2年5月1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10,182.83万元,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天恒信专报字【2012】第31011号《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10,182.8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募投项目投入资金46,827.2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46,549.42万元,使用自有资金245.05万元,使用银行净利息32.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2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4.6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1,760,388.49元(银行净利息1,113,696.88元,未使用募集资金646,691.6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2年5月14日,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8月28日,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5月,公司因申请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变更为首创证券,首创证券与公司及上述各家银行分别续签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的5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已有4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其余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37 号)核准,公司向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谢瑾琨、重庆市渝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云冶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六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29,602,90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6.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1,408,189.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608,189.8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3年12月31日全部到账,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3]第0026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在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18,920.34万元,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和信专字【2014】第011001号《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归还垫付款18,920.34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募投项目投入资金36,100.7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5,834.7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262.56万元,使用银行净利息3.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864.9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561.1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37,379,873.23 元(银行净利息1,767,993.19元,未使用募集资金35,611,880.0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4年1月20日,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变更投向,2015年1月23日,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与首创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1日,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首创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的5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已有4个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其余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朱全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4号)核准,本公司向朱全明等14名自然人共计非公开发行16,666,667股股份购买朱全明等14名自然人所持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下称“新峰管业”)的股权,每股发行价格为15.00元;并向刘长杰、张宇、赵效德和王晓军非公开发行20,360,67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17.1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49,999,986.06元。截至2016年5月16日,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的剩余款项人民币337,999,986.06元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603003109024588410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登记费用2,274,087.3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35,725,898.72元。上述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及现金认购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6】第000042号、第00004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投资项目变更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经2014年12月15日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定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部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该部分资金不再继续投资“辽宁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后的投资项目:

(1)增资控股子公司“珠海市珠津金属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津公司”,现已更名为“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增资资金作为珠海市珠津金属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收购珠海中阳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阳革业”)100%股权的一部分;

(2)增资全资子公司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由常州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常州PE生产线新建项目”。

2、经公司2015年5月2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将“河北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中的5,000万元投向变更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由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3、经公司2016年3月31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常州PE生产线新建项目”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97,561,015.86元资金投向变更为实施“湖北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关于变更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原因

1、由于2014年以来辽宁周边地区输水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进度延缓,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暂不再继续对“辽宁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投入。同时,为合理有效使用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并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市场开拓情况,公司将变更该部分资金投向。

2、2014年以来,公司跟踪的河北等周边地区输水工程项目招投标进度因客观原因延缓,为合理有效使用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并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市场开拓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将“河北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中的5,000万元投向变更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由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安徽龙泉管道工程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3、由于近年来PE输水管项目释放及市场需求放缓等原因,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常州PE生产线新建项目尚未进行投入。该部分募集资金一直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016年1月,公司成功中标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根据相关中标合同,公司需在湖北设立分公司,并在湖北省襄阳市建设PCCP生产线,以确保中标合同的顺利实施。为合理有效使用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公司经审慎研究,将“常州PE生产线新建项目”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97,561,015.86元资金投向变更为实施“湖北分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

(四)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情况,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更为合理地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下转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