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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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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59 公司简称:古越龙山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拟以2016年年末公司总股本808,524,16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股利80,852,416.50元。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地处浙江绍兴,是一家致力于绍兴黄酒产业传承发展的国有控股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是黄酒的制造、销售及研发,生产黄酒原酒、黄酒瓶装酒及少量果酒、白酒等。主要产品古越龙山、女儿红、状元红、沈永和、鉴湖牌绍兴黄酒是中国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其中古越龙山是中国黄酒行业标志性品牌、首只中国名牌产品、唯一钓鱼台国宾馆国宴专用黄酒,公司产品经销全国各大城市,远销日本、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并进驻卡慕全球3000多家免税店的“中华国酒”专区,享有“国粹黄酒”的美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黄酒产品系纯糯米酿造,为确保产品优质安全,原材料糯米大部分已经实现由与种植大户合作的粮食种植基地供应,对包装物等原辅材料的采购,公司编制合格供方名录,设计采购流程,制定《供应商评定标准》、《原辅料入库验收标准》、《采购控制程序》等制度,明确采购流程、供方管理及评估,并适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改进,采用比较管理、招标采购等方式控制采购成本。公司根据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并按照未来的市场计划组织生产,黄酒原酒的酿造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10月至次年3月份,生产季节性较强,瓶酒灌装生产则可全年进行。公司酒类产品结合经销、商超、直销等多种销售方式,目前主要以经销为主,同时采用自营专卖店及电子商务等直销模式全方位拓展公司销售渠道。 

(三)行业发展现状、周期性特点及公司市场地位

黄酒是三大世界古酒之—,产地较广,品种较多,整体产业规模偏小,集中度不高,产销与白酒、葡萄酒和啤酒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在国家政策支持、多年行业积累、市场培育和行业龙头企业对黄酒文化的持续推广下,自2005年开始,黄酒行业发展势头良好,行业整体规模稳步扩大。目前从黄酒消费区域看仍主要集中在江浙沪等传统区域及皖赣闽等周边地区,北方有部分区域已有黄酒消费基础,但尚未广泛形成饮用黄酒的习惯,从全行业看,目前黄酒产品消费多集中于中端和普通产品,产品结构尚需升级,黄酒整体价格有待提高。

与其他行业相比,黄酒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行业周期性特征不突出。随着大众健康意识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黄酒兼具的低度、养生、保健等特性,将进一步推动黄酒行业的发展。

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黄酒生产基地、黄酒行业龙头企业,近年来,公司坚持做强黄酒主业,建立全国化市场销售网络,致力于黄酒文化的传播推广和黄酒消费的引导,积极推进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企业规模实力和经济效益在全国黄酒企业中保持领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522.3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8% ;实现利润总额16,391.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3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12.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823.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4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绍兴鉴湖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湖酿酒公司)、绍兴市古越龙山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制品公司)、北京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销售公司)、绍兴古越龙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酒业公司)、深圳市古越龙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销售公司)、绍兴古越龙山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进出口公司)、绍兴古越龙山果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果酒公司)、上海古越龙山绍兴酒专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专卖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销售公司)、绍兴古越龙山绍兴酒专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专卖公司)、绍兴黄酒原酒电子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公司)、浙江酒管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酒管家公司)、绍兴国家黄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酒工程公司)、上海沈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沈永和公司)、绍兴女儿红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女儿红酿酒公司)、绍兴女儿红酒业有限公司(女儿红酒业公司)、上海喜韵女儿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女儿红公司)等2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董事长:傅建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7-003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410,636.76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691,058,076.22 元以及整体吸收合并古越龙山物资公司后的未分配利润13,606,613.09元,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241,063.68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6,834,262.39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年末公司总股本808,524,16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股利80,852,416.50元。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05《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4万元/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2016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情况,拟定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方案,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实际发放金额(税前)如下:

单位:万元

董事、监事的薪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的审计费用95.20万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1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016.5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424.44   万元。

1、同意向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酒类,预计2017年全年交易金额20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2、同意向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水电,预计2017年全年交易金额20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3、同意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预计2017年全年交易金额420.50万元(含税)。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4、同意向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厂房及附属设施,预计2017年全年交易金额40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5、同意向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屋,预计2017年全年交易金额56万元。

关联董事傅建伟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06《古越龙山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销售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销售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销售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工作,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办理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09《古越龙山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二、三、四、五、九、十、十二、十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7-007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寿苗娟、赵光鳌、金志霄、杨米雄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7-00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会议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06《古越龙山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410,636.76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691,058,076.22 元以及整体吸收合并古越龙山物资公司后的未分配利润13,606,613.09元,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241,063.68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6,834,262.39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6年年末公司总股本808,524,165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股利80,852,416.50元。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7-005《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围绕主营业务科学决策,充分维护了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规范,遵循了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违反财务制度和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客观公允,程序合规,交易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5、对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政策、对中小股东意见的听取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以合理回报。监事会对2013-2015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及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对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其执行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7-00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366.78万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6.40元,共计募集资金111,147.3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89.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9,758.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464.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11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8,970.4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12.78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825.96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63.5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2,796.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76.29万元。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744.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黄酒生产技术升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原计划竣工投产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因有关部门对该区域热力管网铺设规划的调整,预计供热时间为 2016年8月底。公司为节约成本,同时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结合公司实际,在保证企业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及项目完成后工艺流程和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性的前提下,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竣工投产时间延期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该项目已顺利完工投产。

古越龙山第二期“百城千店”专卖店终端网络项目建设完成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因市场情况和网上销售渠道的兴起,公司暂缓了“百城千店”的建设计划。2016年,公司一方面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市场趋势做好网上销售工作,另一方面在线下继续开设新的第二代专卖店(第二期“百城千店”),老的专卖店进行升级换代,对专卖店的要求更高更加规范;且对项目购置营业用房,用于区域营销机构办公和开设古越龙山产品展示厅等主要内容,也受2015、2016年全国房价波动影响,加之对购房选址的审慎选择,综上因素,导致该项目进度缓慢,目前正抓紧各方调研,以加快推进该项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理财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一年。

(1)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亿元购买由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本金保障型恒信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11月21日。已于2016年11月21日到期收回本金1.3亿元,获得实际收益219.40万元。

(2)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与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2016025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2%,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6年9月28日——2017年5月31日。

(3)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金兰花理财”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3%,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6年11月25日——2017年4月19日,已于2017年4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3000万元,获得实际收益39.32万元。

(4)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91天期第74号,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4%,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3月17日——2017年6月15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使用1.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一期工程于2016年12月投产,故本年度无实现的效益。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古越龙山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古越龙山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古越龙山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7-006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本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傅建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2016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次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2017年的关联交易预计依据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3、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生产: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绍兴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等。

北京咸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28号楼5号商业1层,法定代表人刘红林,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干鲜果品、酒类。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龙山软件园,法定代表人谢晓东,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贴片式整流二极管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半导体专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余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条相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17-00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8日 14:00点0分

召开地点:公司新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

至2017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会议作 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相关内容已于 2017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7年5月16日17:00 时)。

4、登记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15日、16日(上午9:00-11:00 时,下午14:00-16:00 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传真:0575—85166884 85166841 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  

联系人:蔡明燕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17-00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举行2016年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3:30—17:0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17年5月15日、1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预约电话:0575-85166841 85176000,邮箱:gylscaimy@163.com。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下一步可持续发展等具

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注: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16日之前,通

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7-00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新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的议案》。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销售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销售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并方:本公司,即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傅建伟

2、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3303A

4、注册资本:808,524,165元

5、经营范围:黄酒、白酒、食用酒精(不含化学危险品)、调味料(液体)的制造、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黄酒、白酒、饮料、食用酒精(不含化学危险品)、调味料(液体)、副食品及食品原辅料、玻璃制品的技术开发;玻璃制品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2016年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被合并方: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销售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许为民

2、住所:绍兴市北海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683143333Y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2016年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基准日: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

(二)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销售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本次吸收合并后公司继续存续经营,销售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三)合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均不发生变化,被合并方销售公司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计入公司,被合并方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并履行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五)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授权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工作,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办理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三、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实现产供销一体化,销售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古越龙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