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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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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杨鶤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3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董事长孟扬、总经理刘小腊、财务总监卢伦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于1982年 8月24日成立,原名为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813万元。1984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正式成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同时取得经营外汇金融业务的资格。199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8亿元,其中外汇资本金1200万美元。2002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登记,领取了《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其中外汇资本金5000万美元。公司同时更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3月1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变更登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06年10月17日,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国资委等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股权变更登记后,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股权,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49%股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人民币26.3亿元。2008年10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变更名称及业务范围,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公司更名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华润信托”。2016年6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银监局核准,公司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33.7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增资后公司实收资本由26.30亿元人民币增至60亿元人民币,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表2.1 (公司简介)

2.2组织结构

图2.2 (组织结构)

3.公司治理

3.1 公司治理结构

3.1.1 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2家。

表3.1.1.1(股东)

注:★表示实际控制人。

3.1.2董事、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表3.1.2-1(董事会成员)

表3.1.2-2(董事会下属委员会)

3.1.3监事会

表3.1.3(监事会成员)

注:1.本公司监事会未设立下属委员会。

3.1.4高级管理人员

表3.1.4(高级管理人员)

3.1.5公司员工

表3.1.5(公司员工)

3.2公司治理信息

3.2.1 年度内召开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共召开4次会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算的议案》、《关于选聘2015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2)年度第一次现场股东会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董事换届的议案》、《关于监事换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规划暨十三五规划的议案》、《关于2015年财务报告的议案》、《2016年财务预算的议案》、《2015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留存收益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3)年度第二次现场股东会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分配现金红利的议案》。

(4)年度第三次现场股东会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25亿元金融债的议案》。

3.2.2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3.2.2.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6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全面落实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制定了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工作措施、股东会授权范围的重大经营计划,督促了经理层领导班子加强风险控制、重视业务创新,严格执行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发挥辅助董事会决策等职能,通过召开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等形式认真审查向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报告,积极发挥委员在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促进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2.2.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梁伯韬、靳海涛先生、杨鶤女士自任职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审慎开展对会议议案的审查、审议、表决程序。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积极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信托项目受益人利益实现情况,切实维护受益人利益,对促进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2.2.3 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算的议案》、《关于选聘2015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中长期规划暨十三五规划的议案》、《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管理层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16年自有资金配置方案的议案》、《关于2015年净资本年度报告和2016年净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关于公积金及留存收益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长行使审批权限的议案》、《关于变更华润元大和红树林董事的议案》、《关于分配现金红利的议案》、《关于申请开展铁路发展基金专项信托业务的议案》、《关于任命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不超过25亿元金融债的议案》、《关于公司参与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议案》。

3.2.3 监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履职情况

3.2.3.1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会会议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检查了公司依法运作、重大决策、重点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能够合规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3.2 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次会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履职评价实施办法的议案》。

3.2.3.3 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了比较有效的内控制度,董事会全体成员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银监会的规定。

3.2.4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16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在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调风险、促发展、抓机遇、增效益,较好地履行了对委托人及股东责任。报告期内,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4.经营管理

4.1 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以客户为导向,通过持续创新,建立专业专长,为客户持续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的综合解决方案,成为领先的资产管理及服务公司。

4.1.2经营方针:通道业务通过交易化、标准化、规模化向平台类业务发展;信托项目通过结构化、净值化、组合化向基金类业务发展。平台类业务通过高毛利与基金类业务互动,基金类业务通过低边际成本与平台类业务互动。

4.1.3 战略规划:面对混业经营加剧和制度红利消退的双重压力,华润信托充分研究和分析了外部环境及自身能力,于 2016年初制定了十三五战略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布局资产管理、信贷融资、受托服务等业务领域,使融资业务敏捷化、基金业务精品化、平台业务精益化。

为此,公司决定重点抓两种能力建设:一是提升核心能力,兼顾标准化和非标资产管理能力,提升资产管理能力;根据行业、潜在客户需求、项目成立关键因素的分析,明确客户,并采取针对性营销策略,提升市场营销能力;通过打造成本控制能力、迅速响应能力和大规模定制服务能力提升运营服务能力。二是夯实基础能力,动态研究和制定风险战略,优化风险决策机制和流程,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效率,支持业务发展,夯实风险管理能力;以信息体系重构为主线,实现华润信托集中管控和共享服务能力的提升,夯实系统建设能力;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党管干部原则,加大以德为先的人才吸引力度,促进人员文化和经验融合,夯实团队建设能力。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

4.2.1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主要种类包括:(1)债权信托。根据合同设立的信托计划,把资金借给需求方使用,约定期限和收益,到期连本带息收回。(2)股权信托。股权信托就是指投资非上市的各类企业法人,不同于在二级市场上的股票交易。(3)标品信托。标准化产品的信托,投资标的是可分割、可变卖、可在公开市场流通的有价证券,可以是国债、期货、股票、金融衍生产品等。(4)同业信托。资金来源或运用于金融同业的信托产品。(5)财产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其合法拥有并且交付给公司的财产权设立财产权信托,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忠实受托人职责,为受益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该财产权财产信托的信托。(6)资产证券化。充分利用信托公司资源配置、破产隔离的制度优势,充当各类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资产受托机构,搭建协同平台,探索国内资产证券化的新路径和模式,为各类优质资产提供流动性。(7)公益(慈善)信托。由委托人提供一定的财产设立,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并将信托财产用于信托文件制定的公益目的。(8)事务信托。公司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

4.2.2固有业务

固有业务是指使用公司固有资金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托产品投资、股权类投资、其它金融产品投资等,以及在符合公司固有资金运用原则下开展授信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同业拆放、贷款(含过桥贷款)、提供增信、担保等。

(除另有注明外,本报告中所有披露内容均为母公司口径)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金额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金额单位:万元

4.3 市场分析

4.3.1影响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

(1)截至2016年12月底,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超20亿元,行业在金融体系中影响力日趋扩大,投资者对信托的了解更加深入。

(2)随着国民财富规模迅速累积,投资者理财需求扩大,消费提升将在中长期利好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

(3)“新八条底线”和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监管新规使得归口证监会监管的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业务更加规范,部分业务逐步回流到信托体系。

(4)信托资产统一登记平台设立,监管层八大业务分类有望实现信托业务的规范化、阳光化、体系化,利好行业长期发展。

4.3.2 影响业务发展的不利因素

(1)房地产、矿产能源行业处于库存消化和产能调整阶段,以抑制房地产泡沫为主基调的市场调控政策不断加码,结构性调整考验信托公司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业务开展更加谨慎。

(2)在追求均好性发展、内涵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加大了创新转型的步伐,但创新业务尚不足以贡献超额利润,短期业绩任务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长期转型道路上的投入。

4.4 内部控制情况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2016年,公司三会一层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职尽责,为内部控制提供了良好的决策环境。2016年,公司调整组织架构,成立风险合规总部,作为公司法律合规、风险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下设法律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二级部门,为内部控制提供了良好的组织环境;持续推进风险管理体系的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对业务风险进行全流程管控,多项信息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内部控制提供了良好的系统环境;不断加强内审队伍建设,提高内审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了内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为内部控制提供了良好的监督环境。

公司历年来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文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合规培训等方式不断强化员工合规及风险意识,形成了守法经营、合规展业、审慎稳健、勤勉尽责、理性创新、全员参与的内部控制文化。

4.4.2内部控制措施

按照信托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公司建立了清晰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确保公司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公司建立了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和内部牵制机制,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

公司负责内部控制的主要职能部门为风险合规总部(下设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财务运营总部(下设财务管理部、信托运营部)和审计部。风险合规总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推动风险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明确风险管控策略;信托运营部通过对信托资产存续期的运营处理、核算估值、运营分析和监督控制,实现对信托业务的有效监督和控制;财务管理部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对公司自营资产的安全实行财务控制,有效防范、化解财务风险;审计部根据法律法规、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和评价,并对董事、高管等离职人员实施离任审计。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及授权体系,制订了明确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并严格执行, 内控制度体系全面覆盖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合规管理、合同管理、内部审计、员工违规追究等方面。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信息披露委员会按照银监会的要求,按时、规范、全面、准确地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官网上披露年度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通过公司网站向客户公开披露公司经营状况、信托资产管理状况等信息,并根据文件约定向相关利益人提交书面文件披露相关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2016年公司对规章制度体系进行了全面修订,不断提升内控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公司通过设置相互制衡、监督的部门及岗位,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迅速予以纠正。公司具有独立并有效运作的内审部门行使后台监督职能,按照内控要求对公司经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稽核,并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报告,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在收到这些记录后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未发生因违反内控制度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建立职责分工合理的组织机构,设置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将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与传统风险管理方法相结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做出反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有效控制与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调整。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按照功能的不同划分为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通过分离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各层级各自履行不同专业化的职能,起到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作用。

决策层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构成。公司董事会下设负责风险管理的专门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在业务、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的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就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出意见。公司下设专业风险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业务项目可行性、后期管理和资产处置中的重大事项等提出风险评审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执行层由各业务部门、各风险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组成,负责执行决策层的决定,风险管理部门在公司层级化、专业化、多维度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下整体统筹公司的风险管理事务。监督层由董事会授权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审计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制度,并据此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向董事会报告。

4.5.2 风险状况

2016年,公司无新增风险项目,未受到监管处罚,多层次、多维度的风险管理体系构建成效显著。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因履约意愿或履约能力发生变化的违约而导致的交易资产价值损失。

⑴信托业务

公司认真履行受托人谨慎尽职义务,有效管理信托项目,并注意分散风险,信托业务资产规模结构合理,低风险业务占比过半。公司针对交易对手制订了严格的筛选标准,并履行严格的事前调查、事中审查和事后管理程序。

2016年,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行业风险积聚的经营环境,公司高度重视项目的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在项目审查阶段,通过完善复审制度、后移投后事项调结构,基于组织架构变化调流程,根据以项目分类为基础的风险审查分工调人员。在投贷后管理方面,坚持全面风险排查与重点项目监控相结合,就行业、区域、主体信用风险发送风险提示,持续加强预警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信用风险项目。

⑵固有业务

公司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年初余额144,367.35万元,年末余额152,890.11万元,已实际提取信用风险资产减值准备180,740.43万元。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指公司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价格因素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公司原则上不开展自营股票投资业务、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及外汇交易业务,固有资金主要用于投资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含信托产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流程、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上述操作风险。

4.5.3 风险管理

公司秉承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建立了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统一、规范、高效的内部流程,对经营活动实施全面、持续的风险监控,以专业手段有效管理各类风险。

4.5.3.1 信用风险管理

2016年,公司从以下四个方面落实信用风险管理:一是及时、充分揭示项目风险,监督风险管控条件的落实,年内完善主复审制度,将复审职能独立化、专业化;根据业务类型设立风险审查人员专业分工、统一审查标准;建立预审会机制,邀请专业人士参加预审会,共同完善项目方案。二是加强项目投贷后管理动态监测与监督,保障重大风险的“早发现、早处置、早处理”,定期收集审核业务后期风险管理材料、实施项目非现场监控、定期总结分析共性问题、编写月度《风险管理报告》;按月评估公司存续项目风险,由项目评级委员会会议定期评估存续项目资产质量分类;开展压力测试,加强了对投贷后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指导与常态化监督,促进投贷后管理的常规化、标准化与透明化。三是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推进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将风险审查内容、流程、时间标准化,全年制定和修订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制度14项;四是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积极传导风险管理理念,通过专题培训、项目讨论、轮岗辅导、咨询答疑、日常工作交流等多方式、多维度引导全员风控。

4.5.3.2 市场风险管理

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注重低风险多元化配置,并密切关注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等领域,严控因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导致的风险爆发。此外,公司为规避证券市场、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原则上不开展自营股票业务、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及外汇交易业务。

在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方面,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期进行信息披露,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逐日盯市,进行风险监控,严格执行信托文件约定的投资限制条件;每月发布《投研参考》和《晨星中国·华润信托中国对冲基金指数(MCRI)月报》,识别系统性商机和业务机会,结合宏观经济政策情况、行业格局以及公司自身情况对行业面临的系统性风险进行分析和预警。

4.5.3.3 操作风险管理

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公司设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辅以信息化建设手段,以不断提高操作风险防控能力。一方面,风险合规总部和交易室分别牵头对结构金融业务和证券业务进行操作风险的日常监控。董事会和审计部对上述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另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和完善项目管理系统(PMS系统),陆续上线了业务审批、合同审批、放款审批、风险预警等模块,今年新增后期管理和担保管理模块,提升风险管理各模块的上线效率与使用效果。同时,公司还不断完善和更新风险管理制度,并持续通过内部审计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7〕10733号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华润信托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润信托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润信托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黎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冬林

中国·北京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5.1.2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续)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5.1.3利润表

利润表

2016年度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年度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合并) 金额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续)

2015年度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合并) 金额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年度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母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15年度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母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5.2信托财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16年度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及合并报表的并表范围说明

6.1.1本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制订的。

6.1.2本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及结构化主体基本情况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商誉等。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减值的计量:

公司采用单独减值评估和组合减值评估两种方法评估此类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单独评估,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进行组合评估。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单独评估的金融资产存在减值情况,无论该金融资产金额是否重大,公司将其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别中,再进行组合减值评估。单独进行评估减值并且已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的资产,不再纳入组合减值评估的范围。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准备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中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③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不再转回。

④其他资产减值的计量

对除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4)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5)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6.2.2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

6.2.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

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6.2.5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方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则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期间或以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再将任何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6.2.6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6.2.7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限计算折旧,计入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已出租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计算折旧。

6.2.8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6.2.9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6.2.10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方法

长期应收款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确认为长期应收款。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偿还的款项,减少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6.2.11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以外,于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6.2.1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公司及子公司形成的集团报表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指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本公司编制。本公司及子公司保持一致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及余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归属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除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冲减本公司股东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本公司股东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本公司的股东权益。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且自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子公司开始实施控制时起将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子公司经营成果纳入合并利润表。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中。

6.2.13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下列方法确认各项收入:

(1)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应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且有关收入可以可靠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发放贷款本金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对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如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则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贷款自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冲减本金;待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

(2)信托业务收入

详见6.2.15。

(3)担保业务收入

担保业务收入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担保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与担保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担保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6.2.14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时间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不包括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6.2.15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报酬是指信托公司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而收取的管理费或佣金,信托报酬收取的标准一般是与委托人或受益人等有关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若信托报酬由信托财产承担,则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来计算、提取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信托报酬收入;若信托报酬由委托人等有关当事人直接承担,则按协议约定另行向有关当事人收取,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信托报酬收入。

6.3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无对外不可撤销的承诺。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的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1

单位: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万元

6.5.1.3按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单位:万元

6.5.1.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表6.5.1.4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5.1.5

单位:万元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6

单位:万元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单位:万元

6.5.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

单位:万元

注:期初数、期末数按报告年度信托资产总额填列,非信托规模总额,以下均同。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披露

表6.5.2.1.1

单位: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披露

表6.5.2.1.2

单位: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我司在2016年金融创新的总体工作进展良好。本年度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产品服务创新”和“技术系统创新”方面。

⑴产品服务价值创新

公司在基金化转型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创新性尝试“股+债+基金管理人”的地产基金模式,作为资产挖掘者、资金适配者、架构搭建者,牵手华润置地成立横琴万象项目。新虹桥医疗产业基金项目作为公司在非房领域的探索,通过母基金形式进行组合投资,培育公司在医疗领域的投资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资金募集和投资管理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产品线日趋丰富和完善,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延伸至私募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非标转标及类REITs等业务方向,产品创新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年内发行全国首单信用卡不良贷款证券化产品、首单通信业信托型资产支持票据。

⑵技术系统创新

2016年公司多项系统取得实质性进展,为运营提升、风险管理、智能投资做出突出贡献:TOS交易运营服务平台完成产品管理、权限管理、消息服务等基础功能,开发覆盖股票、期货、港股通等业务的风险监控报表,建立结构化产品从风险监控到交易平仓的全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流程,支持运营核算模块实时估值及公允价估值;CTS算法交易平台完成了业务网关、算法服务器、CTS客户端的研发工作;ABS资产证券化系统于年内正式上线,成为信托行业内第一家落地实施的ABS管理系统,实现了从基础资产管理、产品方案设计、产品测算分析到存续期管理、受托服务报告产出的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管理。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1)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

严格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告知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将信托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对不同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根据不同的信托资金分别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

信托合同到期、集合信托计划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在信托终止后及时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按合同约定方式报告。

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根据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履行其他管理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受益人累计分配信托收益310.94亿元。

(2)2016年未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集合信托资产管理没有发生赔付等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按2016年净利润的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8,461.39万元,截至2016年已累计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61,061.39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发生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的事项。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

6.6.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单位: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万元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单位:万元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母公司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利润总额187,225.06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17,997.18万元,实现净利润169,227.88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按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分配2016年度利润:

(1)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922.79万元;

(2) 根据银监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8,461.39万元;

(3)根据《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的规定及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标准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定量分析,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2016年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593.18万元,2016年底一般风险准备余额27,394.21万元。

7.1.2合并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合并利润总额220,796.64万元,扣除所得税费用26,913.11万元,实现净利润193,883.53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4,676.7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按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分配2016年度利润:

(1)根据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922.79万元;

(2) 根据银监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8,461.39万元

(3)根据《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的规定及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标准法对风险资产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定量分析,确定潜在风险估计值,对于潜在风险估计值高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计提一般准备。2016年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593.18万元,2016年底一般风险准备余额27,394.21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期初、期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平均值 =(期初数+期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 本公司净资本情况

风险管理指标监管表

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4月,经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免去伍斌、魏斌、梁伯韬、靳海涛、路强、宋群董事职务,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6月,经深圳银监局核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包括刘晓勇、桂自强、杨鶤、陈荣、孟扬、刘小腊、洪霄。

8.2.2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4月,经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免去俞建、刘娇琳监事职务,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包括施长跃、陈向军、杜新春。

8.2.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原总经理路强、副总经理田洁离职;2016年4月,董事会聘任刘小腊任总经理,洪霄、程红任副总经理,卢伦任财务总监,6月,深圳银监局核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3亿元增加至60亿元,公司未发生注册地、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处罚事项。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意见

2016年1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进行了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检查意见认为,公司建立了房地产业务相关制度,从项目准入、风险审查、投后管理等方面对房地产业务进行了规范,但在房地产业务合规性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公司根据银监局检查意见要求及时推进整改落实,大部分待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毕,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及风险管理水平。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8.7.1 2016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6.3亿元增至人民币60亿元事项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核准(深银监复﹝2016﹞117号),并已在《中国证券报》2016年6月16日第A13版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

8.7.2 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刘晓勇、桂自强、陈荣、杨鶤、刘小腊、洪霄任公司董事,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核准(核准文件:深银监复﹝2016﹞122号),并已在《中国证券报》2016年6月16日第A13版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

8.7.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刘小腊为公司总经理,其任职资格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核准(核准文件:深银监复﹝2016﹞122号),并已在《中国证券报》2016年6月16日第A13版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

8.8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华润信托秉承“践行社会责任,做诚信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一是落实客户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做好投资者教育;二是落实公共责任,成立农业、医药、文化类产品,支持实体经济,推行普惠金融;三是落实员工责任,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展现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四是落实环境责任,推行绿色办公,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8.9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