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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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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志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卿北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振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本公告中,万象新动指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鼎盛意轩指北京鼎盛意轩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亿万无线指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1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平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号),核准公司向易平川发行249,443股股份、向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4,694,87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310,91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17年1月16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完成资产过户手续,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7年1月23日,公司就本次重组向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发行的24,944,320 股新增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27,787,010股。2017年2月10日,前述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36个月?

目前,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尚未启动。

2、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大股东借款及通过其它合法合规方式取得的资金等,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万润科技股票。

截至2017年3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3,920,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64,999,275.19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1.85元/股。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部分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2017年3月16日起12个月。

3、2017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万润节能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万润阳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自筹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昆明万润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注册成立。

4、2017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827,787,0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志江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8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罗明先生及唐伟先生、董事苏军先生、独立董事韦少辉先生及李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志江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出具《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0日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监事黄琪先生及赵鹏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旭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日常经营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前述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已履行前述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理财事项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收益。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理财事项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8、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内控制度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定《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同时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理财业务,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标的仅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对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

(4)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损益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提高收益”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自有资金比较充裕,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投资者谋取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7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日常经营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2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9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10.7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07,502,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144,562.70元,募集资金净额695,358,037.30元,其中:39,000.00万元用于收购深圳市日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9,000.00万元用于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金额698,502,600.00元,于2015年5月27日分别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4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63,968.8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672.7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截止2017年3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672.77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未来12个月内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3、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仅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

(4)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损益等情况。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之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为投资者谋取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7年4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前述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理财事项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36号),公司于2016年4月向5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535,303股,发行价格12.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4,999,990.54元,扣除发行费用19,935,677.8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25,064,312.71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公司向苏军及廖锦添、方敏、马瑞锋购买北京鼎盛意轩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意轩”)和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万无线”)的现金对价、交易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5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7,210.00万元,其中:

(1)公司已向苏军支付购买鼎盛意轩股权的现金对价15,960万元;

(2)公司已向廖锦添、方敏、马瑞锋合计支付购买亿万无线股权的现金对价11,250万元。

另,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尚有9,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暂未收回,后续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的需要予以赎回。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354.8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军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廖锦添、方敏、马瑞锋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自万润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鼎盛意轩完成2016年承诺业绩之日起30日内,万润科技向苏军支付4,560.00万元;自万润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亿万无线完成2016年承诺业绩之日起30日内,万润科技向廖锦添、方敏、马瑞锋支付3,750.00万元。

2017年4月1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2016年度及累计承诺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338号)确认:鼎盛意轩201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082,827.63元,鼎盛意轩业绩承诺方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000,000.00元,实现净利润数超过承诺盈利数人民币9,082,827.63元;亿万无线201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367,886.21元,亿万无线业绩承诺方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500,000.00元,实现净利润数超过承诺盈利数人民币21,867,886.21元,

公司将按照前述协议约定向苏军及廖锦添、方敏、马瑞锋支付上述现金对价。

上述现金对价支付完成后,根据前述协议约定,剩余部分现金对价将在鼎盛意轩实现2017年度、2018年度业绩承诺后支付,因此,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3、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理财事项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以“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为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仅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

(4)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损益等情况。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之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为投资者谋取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核意见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已履行前述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0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