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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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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区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1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80号),核准公司向不超过10名对象发行不超过88,050,314股新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数量88,050,314股,发行对象5名,发行价格10.14元/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2)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30号文核准。2017年3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该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3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度为2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3亿元。2017年3月27日,该期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实际发行规模2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6.50%,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该期债券于2017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海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辉山乳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山乳业”)于2017年1月基于其贸易项下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业务合作,合计发生金额5000万元。2017年3月出现相关报道后,本公司已就该项合作业务事项与辉山乳业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后续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截至报告披露日,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明东

日期 2017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1969 公司简称:海南矿业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