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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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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014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自有品牌比音勒芬(■)高尔夫服饰的研发设计、品牌推广、营销网络建设及供应链管理,目标群体为高尔夫爱好者以及认同高尔夫文化、着装倾向于高尔夫风格的中产收入以上消费人群。公司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比音勒芬高尔夫服饰,分为专业高尔夫系列、生活休闲系列。

公司采用轻资产的品牌经营模式,即公司致力于附加值较高的业务链上游的设计、研发和业务链下游的品牌运营和销售渠道建设,产品生产业务外包给生产商。公司采取直营和特许加盟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产品的销售终端门店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目前,公司在一、二线城市以设立直营店为主,在其他城市以设立加盟店为主。公司直营店分为联营方式和非联营方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营销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公司坚持高端品牌的服饰定位,在选址上致力于选择高端零售渠道。具体而言,在一、二线城市的核心商圈、机场、知名高尔夫球会会所,公司主要开设直营店;在其他城市的高档商圈,公司主要通过加盟店的方式建立销售终端。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4200.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73%;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7,703.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3,259.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4%。截至2016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47343.50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128,376.05万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秉政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00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公司总部7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及2016年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时,为做好2017年度的财务预算工作,根据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经营计划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建立的内部相关控制制度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编制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的议案》

经自查,2016年度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各方面均严格遵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良好,不存在未落实相关规则的情形。有关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数据,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32,596,382.33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3,259,638.23元,加上往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总计为491,538,545.38元。

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公司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现金红利21,334,000.0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董事2017年的薪酬方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2017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为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机构。

同意续聘正中珠江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议案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9,223,778.79元,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年修订)》、《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009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公司总部7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民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有关上述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数据,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32,596,382.33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3,259,638.23元,加上往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总计为491,538,545.38元。

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公司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现金红利21,334,000.0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公司2017年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以上薪酬方案如需调整,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223,778.79元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比音勒芬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10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现金红利21,334,000.0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16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数据,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32,596,382.33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3,259,638.23元,加上往年累积的未分配利润,本次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总计为491,538,545.38元。

2、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16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现金红利21,334,000.0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充分体现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011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7年5月31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7年5月30日下午15:00—2017年5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比音勒芬大厦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作《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17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7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5月26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5月26日8:30-11:30,13:00-16:00。

3. 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比音勒芬大厦,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电话号码:020-39952666; 传真号码:020-39958289;

电子邮箱:investor@biemlf.com

5.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2”,投票简称为“比音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7年5月2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012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0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币624,077,0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0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 G1400215053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706,146.28元尚未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扣除,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626,783,146.28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音勒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为698997210的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账号为82110154740007555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17年1月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账号82110154740007547的临时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626,783,146.28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于2017年1月将募集资金人民币624,077,000.00元从临时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账号82110154740007547分别划入公司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账号为82110154740007555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为698997210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626,783,146.28元,其中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706,146.28元尚未从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扣除。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6年12月20日到账,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临时账户,于2017年1月划入募集资金专户。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013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0号”文核准,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6.17元。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7,953,9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876,9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4,07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 G1400215053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2012年11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备案的议案》的议案。2015年3月,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的议案。修改后,公司承诺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共需投入资金62,437.70万元,如果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的方式来管理募集资金。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9,223,778.79元,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四、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还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 审议情况及出具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9,223,778.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正中珠江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223,778.79元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223,778.79元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比音勒芬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其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比音勒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