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7-03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任思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生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秋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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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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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同比增长215.03%,是由于公司预付供应商货款增长所致
2、其他应收款同比增长105.89%,是由于员工业务需要借支的备用金增长
3、预收账款同比增长38.25%,是由于客户积极回款所致
4、应交税费同比增长81.96%,主要是因为业务增长所致
5、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15.52%,主要是因为业务增长所致
6、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6.74%,主要是由于加大了市场推广所致
7、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1.81%,主要是由于研发支出增长所致
8、投资收益同比增长412.69%,是由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增长所致
9、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0.66%,主要是由于业务增长和投资收益增长所致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7.54%,是由于回款增长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0.53%,主要是由于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收回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同期的496,018,869.60元减少为0元,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未进行筹资活动。
1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减少66.95%,是因为购买了理财产品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原实际控制人任思龙、樊剑军、杨成青、陈平、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李遇春等九人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17年1月21日到期。协议到期后,刘宏光、刘晓军、李遇春等三人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2017年1月21日,任思龙、樊剑军、杨成青、陈平、丁发晖、任思荣等六人重新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继续通过“一致行动”保持对公司的控制地位。一致行动协议续签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任思龙、樊剑军、杨成青、陈平、丁发晖、刘宏光、任思荣、刘晓军、李遇春等九人变更为任思龙、樊剑军、杨成青、陈平、丁发晖、任思荣等六人。
2、公司于2014年9月起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满足解锁条件的前提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了第一期和第二期解锁,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办理完成了第一期解锁。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有一期目前仍处于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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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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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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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思龙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7-034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月24日在公
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外办事机构的议案》
《关于设立海外办事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 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 2017-03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 2017-03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海外办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外办事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在美国设立海外办事机构,具体如下:
一、设立海外办事机构的目的
为深度挖掘现有海外市场的机会,不断扩大海外市场销售份额,公司拟在美国设立海外办事机构。该机构的设立有助于深入调研当地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抓住区域市场快速增长的机会,同时通过当地办事机构辐射周边国家和区域,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海外战略布局,实现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整体战略。
二、设立海外办事机构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美国设立海外办事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分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无需注册资本
注册地:美国俄亥俄州哥伦布市
机构类型:分公司
业务范围:低压电器市场调研,市场开发,客户联络、服务(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海外办事机构的设立,对于公司加快海外市场的拓展和开发将起到积极作用,但同时受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等影响,其设立、运营、管理等都需要遵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因此海外机构能否最终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所在国的文化差异和文化背景也存在较大的区别,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需要聘请少量当地员工,因此对海外机构的管理难度相应加大,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月26日